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都市:从我的女儿是绝色总裁开始林美娜安雯无删减全文

GOd仙 著

其他类型连载

“唔....”一声轻哼,他缓慢的睁开眼,眼皮沉重,轻颤了好几下,才缓慢打开。好像连这微小的动作都觉得陌生了些。阳光格外的刺眼,一瞬间就流出泪来,刚睁开的眼睛瞬间再次闭上。润湿的眼睛再次打开,发了会呆,他才觉得有些不对劲。白色房顶和墙壁,身上还穿着病号服。我怎么在医院?!掀开被子坐了起来,大概是躺久了,一时之间身体竟无法很好的协调,低头看看,手背上还打着点滴,抬头看去,竟然是葡萄糖溶液。随后....这只手也变了,变的更大了.....不像自己的。他看了看两只显得格外苍白的手,片刻,才发现侧面有卫生间。摘掉针头,踉跄着走到卫生间。看着镜子里的自己,有一丝熟悉,更多的是陌生。开什么玩笑,这怎么像中年的自己?天临难以置信的看着镜子里的倒影,像...

主角:林美娜安雯   更新:2025-06-09 16:48:00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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男女主角分别是林美娜安雯的其他类型小说《都市:从我的女儿是绝色总裁开始林美娜安雯无删减全文》,由网络作家“GOd仙”所著,讲述一系列精彩纷呈的故事,本站纯净无弹窗,精彩内容欢迎阅读!小说详情介绍:“唔....”一声轻哼,他缓慢的睁开眼,眼皮沉重,轻颤了好几下,才缓慢打开。好像连这微小的动作都觉得陌生了些。阳光格外的刺眼,一瞬间就流出泪来,刚睁开的眼睛瞬间再次闭上。润湿的眼睛再次打开,发了会呆,他才觉得有些不对劲。白色房顶和墙壁,身上还穿着病号服。我怎么在医院?!掀开被子坐了起来,大概是躺久了,一时之间身体竟无法很好的协调,低头看看,手背上还打着点滴,抬头看去,竟然是葡萄糖溶液。随后....这只手也变了,变的更大了.....不像自己的。他看了看两只显得格外苍白的手,片刻,才发现侧面有卫生间。摘掉针头,踉跄着走到卫生间。看着镜子里的自己,有一丝熟悉,更多的是陌生。开什么玩笑,这怎么像中年的自己?天临难以置信的看着镜子里的倒影,像...

《都市:从我的女儿是绝色总裁开始林美娜安雯无删减全文》精彩片段


“唔....”

一声轻哼,他缓慢的睁开眼,眼皮沉重,轻颤了好几下,才缓慢打开。

好像连这微小的动作都觉得陌生了些。

阳光格外的刺眼,一瞬间就流出泪来,刚睁开的眼睛瞬间再次闭上。

润湿的眼睛再次打开,发了会呆,他才觉得有些不对劲。

白色房顶和墙壁,身上还穿着病号服。

我怎么在医院?!

掀开被子坐了起来,大概是躺久了,一时之间身体竟无法很好的协调,低头看看,手背上还打着点滴,抬头看去,竟然是葡萄糖溶液。

随后....

这只手也变了,变的更大了.....不像自己的。

他看了看两只显得格外苍白的手,片刻,才发现侧面有卫生间。

摘掉针头,踉跄着走到卫生间。

看着镜子里的自己,有一丝熟悉,更多的是陌生。

开什么玩笑,这怎么像中年的自己?

天临难以置信的看着镜子里的倒影,像三十来岁,脸色宛如多年生病的苍白,相同的吃惊动作表明,镜子里的就是自己。

等会,让我冷静一下,这是怎么了...?

我记得当时自己拐弯时被撞了,当时就昏迷了。

然后自己醒来的时候发现已经在医院了。

刚醒来那会,头特别疼,不一会又昏了过去。

不过,这一次昏过去,虽然人没法醒来,但是自己的意识是特别清晰的。

能清楚的听到医生的说话声,就是身体完全动不了。

后来,自己觉得无趣,就按照往常习惯,开始一种独特的精神冥想。

也许是这种脱离肉体状况的清晰意识作用,以往基本没有作用的冥想,一瞬间就让自己沉浸其中。

感受不到身体的痛,也听不到医院吵闹的声音,天临更加的用心。

他好似看到天空布满无数的星辰,明亮的,暗淡的,或远的,或近的。

然后他好像化成一道光,开始串联每一颗星星。

一颗连一颗,再连一颗,还有一颗.....

不知怎的,好像入魔一般,大有不连完所有,不罢休的气势。

就这样,天临的意识游走在所有的星辰之间,直到出现的每一颗都被串联进自己的网里。哪怕是一颗颗近乎熄灭的星辰也没放过。

所有的都连完了,心头大舒一口气。

然后.....就醒了!

“哗啦啦...”

打开水龙头,捧了一捧水,往脸上猛猛的一拍。

啪!

脸都拍的生疼!

可是,抬头一看,依然还是这幅苍白无血色的中年脸面。

我尼玛二十多岁的小年轻脸呢?!

愤怒过后,走出卫生间,扫视片刻猛然反应过来。

不对呀!

这墙壁的大空调,这精致的窗户和窗帘,这地面平滑的地板砖......

这....这怎么都赶上自己上一个世界的科技感了?!

天临以前生活在另一个世界,两个世界差距不大,甚至可以说是平行世界,只不过这个世界发展缓慢一些,2010年的科技发展仅仅跟另一个世界1990年差不多。

天临苏醒的时候就是2010年,而他另一个世界出生在1990年,所以他对两边的差距深有体会。

从另一个世界2020年到苏醒于这个世界的2010年,虽然年份差距不大,但是天临却觉得跑到了古代一般。

天临记得很清楚,自己在这个世界被车撞晕进医院时,医院还没这么先进。

起码是没有空调,瓷砖地板和洗手间那种款式的水龙头。

难不成,我又穿越回原来的2020年世界了?!

可,也不对啊!自己在那个世界不是这个容貌啊!

....

皱着眉头,天临缓缓踱步到了窗户口,明媚的阳光更加刺眼,他下意识的眯了眯眼,才缓过来。

这是楼房的四楼,窗外高楼鳞次栉比,大道宽阔整齐,路上车水马龙,人来人往。往近处看去,楼下院落树木茂盛,花开正盛,一个个着病服者或坐或行。

远景近景,竟与往日不同,人生一梦,恍惚间不知该行!

....

天临打开房门,就这么大方的走了出去。

楼道里,人来人往的都是病人,同样病服的天临没有谁注意到,就这样他一路摸索着走出大楼。

大楼一出,登热的光线照在人脸上,天临不禁有点晕眩,一个趔趄再次站稳,

那种被阳光照出的晕眩感,让坐在花台边上的一个中年夫妻看的忍不住会心一笑。

“大兄弟,你这是长时间卧床,刚起来吧!?”中年男人握着身穿病服的妻子手笑着说道。

中年夫妻看着五十多,看其衣着打扮多半是城里人。

天临定了定神,脸上挂起礼貌的笑容,很是大方的承认道:“老哥猜对了,这不刚起,这可能躺太久了,一起来就感觉整个人虚的不行!”

“没事,没事,都一样。谁躺久了都会这样!”中年妇女此刻温声的安慰道。

“就是,这站一小会功夫,这身子就有点习惯了,不怎么晕了!”他人的善意,天临自是充满笑意的回道。

“老弟,你这是怎么了,看样子躺的时间不短呢!”中年男人笑眯着眼,从口袋里掏出一包烟,递给天临一根。

“人家都住院了,你还给他递烟!你是不盼着别人好吧!?”还不待天临拒绝,中年妇女没好气的拍了男人一巴掌。

“嘿嘿,不抽,不抽!”中年男人悻悻的将烟装回口袋。

看着这温馨的一幕,天临不自觉得笑出了声。

“老弟,我给你讲,这不是怕,这是尊重老婆!这世界上没有怕老婆的人,只有尊重老婆的人!”中年男人听到笑声,不自觉的尴尬起来,不过转眼就红着脸解释起来。

天临挠了挠头发,心中充满笑意,这大兄弟果然怕老婆,这话跟另一个世界怕老婆的那人说的一样一样的。

“对了,大兄弟,你这是怎么了,身体可还好?!”中年妇女见自己丈夫尴尬的有些脸红,连忙帮着转移话题。

听到中年妇女的话,天临也收住笑意,道:“被车碰了一下,没多大事!”

“呦,那可得注意喽,这车擦着,碰着的最容易留下暗伤,可得好好查查!”中年男人听到天临解释,连忙好心的提醒。

天临客气道:“嘿嘿,没事,没多大事,你们看我现在不是好好的么?!”

“大兄弟,当姐的得说说你,这很多病都当时看不出来,时间长了就冒出来了!你现在没多大事,但毕竟被磕着,碰着了,以后呀,要注意保养!”中年妇女看天临有些不当回事,就苦口婆心的说了起来。

“对呀,大兄弟。我给你讲,这大病靠医,小病靠养,这养可是很有讲究的。来来来,这点老哥我熟,我给你好好讲讲!”说到这,中年男人此刻显然心情很好,开始给天临讲起他自学的养生秘籍。

天临就这么跟中年夫妻聊着天,看着他们脸色的幸福表情,心里对于自己醒来后的陌生和隔离感就渐渐消退了。

等到中年夫妻讲述完这个养生的话题,天临才不经意的问道:“老哥,今天是什么日子了,这躺了好几天都不知道日子了!”

“哦,今天是6号了,七月6号!”男人一听,直接从口袋里拿出智能手机,看了一下屏幕说道。

当那手机屏幕亮起的时候,天临的脸色刷的白了,他语气颤抖的说道:“老哥,手机能给我看一下吗?!”

中年夫妻一下子就感觉到了天临的颤抖和不正常,对视一眼,男人就将手机递给天临,还好心的将屏幕解锁。

天临接过智能手机,那记忆深处的手感一瞬间就涌上心头,他手势熟练的一划,就找到了屏幕上方的日历。

他其实刚才看到中年男人屏幕上的日期才有如此反应的,因为他隐约看到那时间呈现的是2037年7月6号。

虽然他已经预感到自己貌似在时间上出了一些问题,但这突然跑到二十七年后,也不能够啊!

人生平白少了二十七年!?

他害怕自己看错,才要手机自己看。

可当日历清清楚楚的告诉他,真的过了二十七年后,天临呆愣住了,怎么就过去了二十七年。

二十七年啊,人生有几个二十七年。

恋爱都没谈呢,就老了?

大学还没上呢,就中年了?

这往后的日子该怎么过?

还有,是谁将自己放在医院里的?

他可不信,医院会白养病人。

一时间,天临心乱如麻。

.....

浑浑噩噩的回到自己醒来的病房,他的脑海一片混,呆呆的坐在床头。

护士进来了,见鬼了似得,大喊着“医生”,又跑出去了!

然后,

呼啦啦一堆人进来了,主任,医生,护士一大堆人。

天临就像个木偶一般被检查过来,检查过去,最后医生得出结论,沉睡多年的植物人在自己医院高超技术下,完美康复。

呼啦啦的一群人又走了,独留下最初的小护士在房间。

...

王欣兰此时正擦着窗台,她心不在焉的擦两下就回头张望这边偷看一下。

她真的是见到奇迹了。

作为专职护士,自己照顾的病人竟然真的从植物人状态苏醒了?!

尤其据说这病人是二十七年前变成植物人的,躺在医院里面可是熬走了好几任护士呢!

这种神奇的事情,就因为自己是护士,懂得一些常识,才更觉得不可思议。

按理来说,沉睡这么久的病人,九成九是苏醒不了的,即使万分之一的几率醒来,也应该是精神迟钝,各种身体机能缺失,哪能像这位一样,除了苍白无血色,竟然没有任何的毛病!

这简直就是奇迹啊!

人的好奇心就像猫一样,平常躺在那,王欣兰都不带多看他一眼的,而今猛然醒来坐在那,却觉得看不够。

所以,

看一次,

再看一次

又看一次,

....

天临有些茫然,从刚才那堆医生护士的惊呼中,他已经确认了一件事,自己真的在床上躺了二十七年。

这....怎么就二十七年过去了?

直到此时,天临依然有些难以置信。

他心里有太多疑惑了。

为什么会过去二十七年?.....谁给自己掏钱住的院...

“我在医院这么久,是谁垫的住院费?!”天临看着那一回头,再回头,三回头,然后还貌似会有四五六的小护士出声问道。

王欣兰没想到这人会突然跟自己说话,正准备再回头的她,一瞬间就像被偷腥的猫被抓住一样,扭扭捏捏的胀红着脸,顿了一下才说道:“是您的女儿天菲小姐。”

说到这,小护士突然想到了什么,慌慌张张的往外跑去,嘴里还喊着:“啊,这么大的事,人家忘了通知天小姐了。。。。”

???

!!!

听到小护士的话,天临一瞬间就满脑门问号。

WTF!

什么鬼?!

怎么就女儿了?

我不是昏迷了二十七年么?

怎么就有女儿了?!


奇迹化妆品公司,总裁办公室。

天菲此刻只感觉浑身疲惫,刚才要不是闺蜜带了午饭来,她就准备午休不吃饭了。

已经连续加班半个月了,这半个月没有丝毫时间休息,每天除了工作,还是工作,连回家好好睡觉的时间都没有。

不过,好在今天上午终于将合同签下了,所有的工作暂时告一段落,明天就可以在家好好休息一两天了。

想到这里,天菲的心情稍微振奋了一些,但她一想到自己的家庭,心情再次低沉了下去。

今年她虽然才二十五岁,但已经当公司总裁足足五年了。大学没毕业就进入家里的公司,每天努力工作学习,大学毕业后更是直接接手了公司。

虽然这个公司只是一个小公司,但在这些年天菲的手里也是小有成就,目前也算是年流水能达到一亿以上,纯收益也在三千万左右。

这一切都是天菲没日没夜的工作换来的。

即便如此,她也不敢在这个突变的社会里放松片刻。

她如今是小有身价,但这点钱在魔都却连个水花都漂不起来。

她还记得,上个月自己想去租一个大型仓库,最后久经波折找到仓库老板,谁能想到,那竟然是自己公司员工。

那员工大手一挥,竟然以成本价租给公司,自己不愿占他便宜,可谁知,人家大喊没事,这样的仓库,他们家还有仨。

当时自己不知道是怎么回到办公室的,事后一打探那人工资,每月只有八千。

而这样的事,有心了解之下,竟然在这座城市每时每刻都在发生。

就因为有着太多的意外,她才不敢有丝毫的松懈。

毕竟,她还有一个沉睡了二十七年的父亲需要费用进行看护,而这父亲还将继续沉睡下去。

每次想到父亲,她就会想到自己已经去世的母亲。

母亲这么多年来,唯一的念想就是希望父亲苏醒过来,不是什么合家团圆,不是为了什么幸福美满,就只是为了等那个父亲苏醒了说一声抱歉。

自二十七年前,母亲第一次驾车将父亲撞的昏迷过去后,就一直饱受折磨。后来在公司对手的设计之下,更是被送进了公安局。百般折腾之下,律师出了一个主意,让自己的母亲和昏迷中的父亲结为夫妻,以此来摆脱困境。

母亲查了一下就同意了,父亲十岁后就成了孤儿,自小虽混迹街头,却也待人有礼貌。就这样。没有家人牵挂的父亲在昏迷中就和母亲成了夫妻。

两年后,姥姥姥爷越发劝解母亲和植物人的父亲离婚,另找良人,结婚生子。母亲内心饱受自责,无法做到将父亲扔在一边不管不顾,她觉得父亲本该有自己的大好青春年华,却因自己,一睡不醒。她思来想去,直接先斩后奏的进行了试管婴儿。

而这件事,让姥姥姥爷一气之下,不理母亲,出去游玩。却不幸在游玩途中遭遇车祸,两人携手西去。

大着肚子的母亲,送完二老,心情抑郁终是留下病根,往后二十年,越发身子单薄,于是在天菲二十岁那年,撒手而去。

天菲永远忘不了那一天,母亲拉着自己的手,艰难的说着让你要养他一辈子,直到他离去。

从小天菲就知道自己有一个不一样的父亲,因为他一直在睡觉,而别人的父亲却能去参加运动会。

长大之后,天菲慢慢就知道自己父亲为何一直在睡觉,她也很心疼自己的父亲。

她还记得,自己小时候经常偷偷趴在父亲耳边说一些悄悄话,甚至有时候,母亲加班,她一个人害怕了,就会爬上父亲的床,抱着父亲睡觉。

她对父亲的感情其实很模糊,但是她不怨他,甚至经常庆幸,自己起码还有个亲人。

就连现在,她在工作上疲惫了也是经常去看望父亲,待在他身边,卸下伪装,说一些软弱的话。

只不过,她也曾幻想,要是自己的父亲醒来会该如何。

不过,这些想法全部都是幻想罢了,她的父亲终究还是在那躺着。

“叮铃铃....”电话突然响起,打断了天菲的回忆,一瞬间她就遮掩住自己疲惫的模样,变回那个女强人的形象。

“喂,王护士,你好!”看了眼来电提示,天菲客气的接了电话。这护士估计又是给自己推荐一些针对植物人的特效药,这样的事,每年都会发生好几次。

不过很快,随着王护士的说话,她原本端起水杯的慵懒身体瞬间变得僵硬,眼神中充满不可思议和难以置信,似乎听到了什么无比震惊的事情。

“天小姐,天小姐,您还在听吗?天临先生强烈要求要出院,我们院长说,明天给天临先生做一个全面的体检,若是没有问题,后天就可以出院。天小姐,我们院长问,您明天要过来么?!”电话里王欣兰护士,提高音量疑惑的问道。

这话一出,她就听到砰的一声,好似杯子打碎的声音。

看来这天小姐听到这消息太激动了,反应过大,打碎杯子了!不过也对,就连自己这旁人都感觉不可思议,更何况那是人家父亲呢!?

“你刚才说什么?”

正想着,突然听到电话传来一阵颤抖的声音,那语气好似充满了,紧张,期待,惊喜,害怕,甚至还有一些慌张。

王欣兰再次耐心的重复了一遍,确确实实的告诉对方,她的父亲真的苏醒了,而且身体除了一些虚弱,与常人无碍。

“真...真的确定了?!”天菲的语气依旧颤抖。

当再三确定消息挂掉电话之后,天菲不知不觉的走到沙发上,整个人一瞬间窝在角落,双手以一种寻求安全感的姿势抱着膝盖,美眸中泛起了泪花,种种欣喜,欢悦,不知所措,惶惶不安的情绪立刻在她的眼眸之中逸散开来。

良久。

她翻出手机,从里面调出一张照片,上面是一个温婉的女子,女子就是她的母亲。

天菲就这么呆呆的看着手机上的照片,轻声呢喃道:“妈,他醒来了...”

“你要是等到了,该多好....”

天菲一边抽泣,一边呢喃着,然后抱着手机就像一个无助的小女孩一样紧紧的抱住自己的唯一,不想撒手。


天阳大厦四楼,奇迹化妆品公司。

铛铛铛!

伴随着高跟鞋起落的声音,此时正有一个年月二十多岁的女人走来。

细腻光滑的脸颊,发着一种艳丽和惊艳,微微卷曲的栗色长发盘在脑后。

整个人散发着一种御姐的相貌和气质。

她带着眼镜,手里拿着一个包,寒着脸一路走进总经理室。

她就是林美娜,奇迹化妆品公司的总经理。

林美娜刚一走进自己的办公室,就气愤的甩掉脚上的高跟鞋,光着脚哐哐哐的坐到椅子上。

拿过今天的报告,翘着二郎腿看了起来。

女王气质十足的她,还没看两分钟就发起呆来。

家里人实在太过分,说好的不插手自己的生活,却自己食言而肥。

大中午的将自己叫回家,竟然能说出那样的话!

下次要还是敢这么做,别怪自己翻脸,不给他们的面子。

哼!

收拾心情,正准备再看一下报告,门突然被敲响。

“进来!”林美娜收拾了一下心情,尽量遮掩自己的气愤后道。

“林总,您终于回来了!”进来的竟然是自己闺蜜天菲的助理安雯,此时她不应该守在天菲身边嘛?

“安雯,怎么了?”突然看到助理安雯脸色眉头紧皱的有些慌乱,林美娜突然有种不好的感觉。

“林总,您去看一下天菲总吧,我今天一回来就看到她在办公室哭,我也不敢进去打扰,这都已经一个多小时了,您看....”

“什么,我去看看。我看那个王八犊子欺负我家天菲了,要我知道了,我非得把他大卸八块!”御姐气质的美娜瞬间化身暴躁女王,然后火速的赶去天菲办公室。

....

“天...”

林美娜推开门猛然间就看见双手抱膝缩在沙发角落的天菲,脸色一变,猛地止住话语,然后动作轻柔的走了过去。

站在天菲边上,看着依然陷入惶恐的天菲,有些心疼。

她是在高中认识天菲的,她第一眼看到天菲的时候,就非常喜欢这个女孩。

清雅秀气的脸庞,白皙诱人的肌肤,微微散发着圣洁却又坚强的眼神,脸颊上露出微微的小酒窝,美的让人心惊。

随着对于天菲的了解和知根知底,林美娜更是格外欣赏和喜欢这个女孩。

然后两人成了好朋友,甚至林美娜用了些手段,跟天菲住到了同一个宿舍,甚至大学也是一起。

两人在一起满打满算,已经足足十年了。

在外人面前,天菲一直是精明干练,不屈不挠,为人强势的强势美女总裁。

但只有林美娜知道,那一切的伪装不过是天菲自己的保护色。

当年天菲母亲去世,公司一度混乱,在对手干预之下,公司已经即将破产了。

最后是林美娜和天菲两人以大毅力,和强硬的手段重整了公司,并将公司改名叫奇迹。

既有两个年轻女孩创造了奇迹之感,也有天菲渴求一个奇迹的愿望。

她知道天菲那个沉睡二十七年的父亲,也知道天菲强硬外表下的柔弱。

多少次,遇到困难的时候自己还能回家诉说,而天菲,却只能对着一个毫无反应的父亲,默默流泪。

呵,天菲今年二十五,他爸爸却二十七年前就变成了植物人,可以说,天菲她从没有体会过父爱。

但即便如此,一个女孩在这种没有父亲,母亲又经常加班不回家的情况下,依然成长成了一个美丽,纯洁,坚强和善良的女孩子,这一切不得不说也是一个奇迹。

也正因为自己看到了天菲那如雨后初春的小花一般坚强柔弱,才让自己被深深的吸引,总想着怜惜和爱护她。

也正因为此,林美娜十年来,才一如既往的和天菲共同去面对生活的风雨,当年的她,舍弃家人对自己的安排和帮助,甚至约法三章也不惜陪伴天菲一起重整公司,也正因为有林美娜在旁边帮助,天菲才将公司带到今天这一地步。

正因为林美娜的了解,在看到天菲这寻求安全感的蜷缩成一团的姿势时,更加心疼。

每当天菲出现这种姿势的时候,必定是极度慌乱,不知所措的时候,当初重整公司的时候是如此,今天也是如此。

林美娜蹲下身子,来到天菲面前,有些心疼的摸了摸她的头发。

她的动作很轻柔,不过还是将天菲给惊醒了。

“唔,美娜,你来了。”天菲说话的时候不由自主的抽噎了一下,声音也变了,明显是哭过。

“天菲,是不是发生什么事了?和我说说,要是有人欺负你,我去收拾他!!”林美娜坚定说道。

天菲呆了一下,虽然她以前总是希望那个男人醒来,可是真的听到他醒来的时候,自己的内心竟然慌乱的无法表达,自己竟然在害怕,虽然不知道在害怕什么,但就是止不住的害怕。自己竟然害怕自己父亲醒来,这种难堪的事情怎么好对外人说。

但,美娜不是外人,她是自己一辈子要好的亲人,所以这种事可以对她说。

“美娜,我爸他....”说到这,天菲抽噎了一下,顺手抹去眼泪。

而听到这半句话的时候,美娜心里道了一声果然,如今能够让天菲如此惶惶无依,就只有她那植物人的父亲过世这种事了。

不过,走了也好,病床上一直躺着,对自己是一种折磨,对天菲也是一种折磨。

想到这一点,林美娜轻声安慰天菲,道:“菲儿不哭,叔叔走了,也是一种解脱!他终于也是不再痛苦了!”

那知这话刚说出来,天菲就抬起头,眼角挂着泪珠,抽噎道:“美娜你在说什么,我爸他没走啊,他活的好好的!”

林美娜:“???”

“你刚不是说你爸他....”林美娜没有再说下去。

“我刚没说完,你就打断了!”天菲委屈巴巴的说道。

“好好好,那我们菲儿小宝贝接着说,叔叔怎么了...”林美娜一看天菲漏出委屈的小表情,心里的大石头登时就落了地,这表情说明情况不严重。

“我爸,我爸他醒了!”

林美娜:???

这话一说,顿时引来一个问号脸。

“你说什么?”林美娜吃惊的表示自己可能没听清。

“他醒了,刚才医院给我打电话了,醒来了,身体还无碍!”

林美娜张了张嘴,这么玄幻的事情居然发生了!你不是逗我吧?!

然后她想了想困惑道:“那你刚才是激动的哭了?!”

那知这话一问,天菲顿时止住泪水,有些苦恼的说道:“我刚才有些害怕,我不知道以后该怎么面对他!我现在心情很复杂。”

听到这话,林美娜自然也是明白了天菲的复杂心情,想了一下道:“该见还是要见的,毕竟你们是有血缘关系的,这点是改变不了的。而且二十七年过去了,他从小伙子变成了大叔,时代突变的今天,已经和过去完全不一样了。如今要是没人帮他,在这个社会,他要怎么生存?!你不帮他,他就没人帮了!”

“嗯!”

“什么时候去接他?!”

“医院说,明天给他做个全面检查,后天就能去接了。”


当天傍晚,魔都医院。

天临听到房门打开的声音,看到一个熟悉的人,他现在已经知道这个小护士是自己的专职护士了。

“天先生,你还好吧?”王欣兰带着温和的笑容问道。

天临叹了一口气,道:“王护士,能不能换一个问题,每隔一个小时就来问一遍这个问题。”

“这不是怕出意外嘛!!”小护士吐吐舌头羞涩道。

天临看了她一眼,无奈的道:“我的体检都出来了吧,情况怎么样?我身体到底有没有问题?没有的话,能不能给我找点吃的,光顾着体检,你们可是今天一天都没给我吃东西呢!”

天临其实也清楚,自己躺了将近三十年,万一身体真的出现了问题,那是绝对不能出院的,迟钝了二十七年的身体要想活动起来,也不是那么容易的。

王欣兰说道:“天先生请放心,我们医院的技术非常的专业,根据目前的检测结果来说,您的身体除了虚弱一些之外,没有任何问题。”

“哦!既然没问题,那就去给我买点吃的吧,我这都饿一天了!”天临听到身体没问题,也是舒了一口气。

王欣兰:“好的,您长久没进食,消化系统比较脆弱,那我给您先买点粥回来。不知道您要什么口味的。”

“甜粥!”

当半个小时后,王欣兰带着一碗甜粥回来了,随后天临边吃,边跟王欣兰聊天。

他已经知道自己有女儿这回事, 但是依然想忍不住的再打听一下,这女儿的情况和自己这二十多年沉睡时候发生的事。

这一聊就将近两个小时的时间,随后小护士才离开,今天可能是她作为天临专职护士的最后一天,小护士心情也是有些复杂。

虽然这样轻松的高薪报酬工作不知道什么时候才会再有,但是她的内心也依然为天临的苏醒而开心。

王欣兰怀着复杂的情绪去值班室睡觉,而内心更复杂的天临却难以入睡。

他知道这些话,八成都是自己那个叫天菲的女儿授意她讲的。

但他现在满脑子都是上午小护士给自己详细讲解来龙去脉时的情景。

小护士明确告诉他,自己真的有了一个二十五岁的女儿的时候,那可真是宛如雷击一般,一瞬间就让自己僵硬在原地,那一刻似乎思维都僵住了,脑海一片空白。

直到不知过了多久,天临才在小护士的呼唤中慢慢恢复了意识,然后才接着听小护士讲解。

当听到小护士说,当年撞自己的人,后来成了自己的妻子,天临那是一个难以理解。

把自己撞坏了,难不成自己赔给我了?

然后小护士解释道,是她对手借助她撞人这事借题发挥,逼得她只能走结婚这一条路。

天临表示理解,然后又追问为什么会有女儿。

小护士就说,是为了摆脱二老逼迫和满足二老想要孙儿的要求,她才选择这么做的。

听到这,天临是沉默的。

这都什么跟什么?!

他知道,这件事其实错不在她,真正错的应该是自己。

自己当时被撞晕,真的只是晕,或者有点轻微脑震荡,他还记得自己曾在医院苏醒过一次,只是觉得头疼,虽然有段时间感觉意识清醒,肉体无法动弹,但想来那状态是修养一下就好的。

而真正导致自己沉睡二十七年的,应该是自己那种独特的精神冥想法导致的。

这种精神冥想法来自上个世界。

那是他在潘家园捡漏时,发现了一本笔记,满是玄妙规整的图画,以六百块的高价买了回来。

本来他只是对上面一些规整的图画感兴趣,谁知道在他一次将手指甲剪流血,血液不小心掉在正摊开的笔记上时,整本笔记竟然发出一股红光,直接冲进他的脑海里。

这一刻,天临知道自己捡到宝了!

红光进入脑海,纸质的笔记变成一抹黑灰。

而天临的脑海里却浮现整本笔记的内容,关键,他能看懂那些之前看不懂的字了。

这竟是一本讲述魔法修炼的笔记。

天临确定这一点的时候,别提多兴奋了。

神秘的魔法师哎,谁不向往。

向往之余那自然是开始修炼。

想使用魔法,就得精神力足够,所以精神冥想势在必行。

而这本笔记里,也记载了一种独特的冥想法。

天临自是开心的修炼。

这一冥想就是五年,足足五年,天临都没有成长到能够施展魔法的地步。

然后,一次懊恼时没注意,走路被车撞了!

等到自己醒来,就发现自己重活了。

是的,自己应该是重活,不是附身。

自己觉醒上一世的记忆时,已经十岁了,在自己觉醒记忆之前, 这个身体只有少量的本能意识,换句话说,就是一个傻子!

即便如此,当天临苏醒后,这个世界的母亲,对自己的关爱依然让人动容。

独自一人,含辛茹苦的养着一个傻子,受尽旁人的欺辱和冷眼嘲笑。

当天临苏醒的那一天,他就哭了,真的是感动的,更多的却是自责。

要是自己早点意识苏醒,或者没有自己重活这件事,这位伟大的母亲是不是就不用那么劳累,也不用积劳成疾,撒手人世。

在天临苏醒前一个月,母亲就离世了!

然后就被送去了孤儿院。

孤儿院生活了五年,天临就开始自己出来生活。

直到一不小心再次被撞。

天临到现在都觉得神奇,自己在意识里串联星辰,竟然如此投入,一丝杂心都不曾有,这状态显然不正常。

也许正因为自己如此投入,才使得自己的精神无法脱离而出,也就是这种投入,才造成自己感知不到外界发生的事情,直到二十七年的今天,精神自动脱离,自己才醒来。

“也许,该说谢谢的是我!”

天临这一刻,非常自责。

若不是自己当时尝试精神冥想,就不会一直沉睡,那女人就不用饱受折磨一生,也不用挺着大肚子送别二老,更不用让自己的女儿独一生活二十多年。

一个女人,内有父母压迫,外有冷言冷语,该是多么的孤苦和无依。

天临这一世的母亲,也是自小饱受他人冷眼,独自带大天临,他多少次曾见过坚强的母亲,人后偷偷哭的撕心裂肺,转头擦掉泪水笑着告诉天临,未来会越来越好。

他被母亲的伟大而感动,但却真心的希望自己的母亲能够不那么坚强,可谁知,如今自己亲手造就了一位伟大的母亲。

天临深受两个世界两位母亲的影响,对于家庭是格外看重的,对于人与人之间的情感也是极度看重的,正因为此,他才对这件事感到万分惭愧和内疚。

内疚,是这女子悲苦一生,惭愧,自己女儿二十五竟然没见过一次。

自己是造成这一切的罪魁祸首,失去二十七年光阴,害得她悲苦一辈子,自己的女儿也不曾享受一个正常家庭的温馨,自己是不是最大的混蛋呢?

可,后天就要见自己的女儿了,自己该怎么办?

慌!?

那是真慌,没当过父亲,这怎么办呢?

急啊!!

在线等的那种急!


离尘居是一处别墅群,里面布满了绿荫,景色动人,环境幽美,坐落在一座山腰之上,就像是一个亭亭玉立即将出阁的闺女,大气娴静而又落落大方。

宛如碧玉般曲折的小河在山脚下静静的流过,二拱新修的石桥架连接河岸两端,这石桥明显有些年头,桥高高的拱起,在日光中倒映在水面,而且桥身上布满了水痕和风刻的痕迹。

园子内种着些绿竹,几许花簇层峦叠嶂,倒映着一间间华丽的别墅。

别墅外形高端大气,与周围秀丽的景色相得益彰,彰显出一种人与自然想融洽之感。

离尘居68栋别墅。

此时别墅内灯光通明,将里面华丽的设计衬托的越发温馨。

天菲端着水杯站在宽阔的落地窗前,正看着天外星空发呆。

“发什么呆啊,你明天不就见到了么?!”穿着蓝色睡裙的林美娜敷着面膜,慵懒的躺在沙发上道。

“啊,我,我没想他!”像受惊的小鹿一般的天菲小声道。

“呦呦呦,还没想,这都变成小兔子了,这要是让那些熟悉你的人看到,这商场强势女王变成如此温柔,怕不是要惊掉眼睛!”

“去你的,你个臭美娜,我都快要愁死了你还来打趣我。”天菲愁眉苦脸的说道。

“他可是你爸爸,见自己的爸爸,你还愁什么?!”林美娜没好气的说道。

“说的轻松,我出生之前,我爸他就昏睡了,以前都是我说话,他躺着,这猛然想到,以后他能回应了,我反而感觉好别扭。”

小的时候,天菲经常被人说没爸爸,但是其实她自己知道,她的爸爸就是爱睡觉,所以在天菲懵懂的时候,总是喜欢去跟爸爸说话,虽然爸爸不会说话,没法回应他,但是爸爸他会听啊,他不动,天菲说什么他都听,不像自己的妈妈,总是在忙。

长大一些以后,她知道自己的爸爸不是睡着了,而是受伤沉睡,有时候,她也气自己的母亲,若不是她,也许自己就有一个好好的爸爸。

等到高中大学,母亲也走了。天菲有时候也感到很孤独,每当这时候,她总是去医院看依然躺在床上爸爸,哪怕他还是不说话,天菲也是感觉自己有些心安,毕竟,在这个世界上,自己还是有亲人的。

天菲曾经,也幻想过,自己的爸爸醒来会如何,但做那样的梦时,总有一份清醒的意识在告诉自己,做梦。

所以,当这奇迹真的降临在天菲自己身上的时候,她反而不知所措。

她不了解自己的爸爸,他是什么样的人,什么样的性格,会不会习惯这个社会,会不会感觉到孤单,等等。

脑海里,那是越想越多,心思也就乱了。

所以,她才感觉如此惆怅。

“哈哈,这之前你盼着叔叔醒,现在叔叔真醒了,你这反而心虚了!”林美娜轻轻拍打着脸颊,没好气的翻了个白眼。

这就是矫情,人没好的时候吧,盼着,求着别人好,这真好了吧,自己又慌。

“我能不虚么我,你也不想想,我是在他昏迷以后出生的,他会不会不认我?”说着到,天菲突然红了眼眶。

“不会,不会,这天底下就没有不认自己女儿的父亲,放心叔叔肯定认的!”一看天菲神情,林美娜一屁股坐到天菲旁边,抱着天菲的身子轻轻摇晃了起来。

“那你说,他会不会脾气不好,会打我的那种?!”

“怎么可能?他要敢打你,我就揍他!”

“哼,臭美娜,我才不要你打他呢!再说了,他是男的,你打不过他!”

“屁,需要本小姐亲自下场?我不会叫人么?!”

“哼,不跟你说了,你就会欺负人!”天菲一把打掉胸前的手,转眼又唉声叹气起来:“你说,明天见面,我该说什么呀?”

再次攀上不可描述之物的手一顿,然后接着道:“什么都不用说,到时候你就漂漂亮亮的,可可爱爱的往那一站,是个父亲就会舍不得不要这么可爱的女儿。”

天菲揉了揉头,道:“哪里可爱了,二十五岁的人了,这叫漂亮,不叫可爱。”

林美娜挑了挑眉毛,随后面无表情道:“那你完了,对于男人来说,一般漂亮都是形容情人的!”

“啊,那不行,不行,不行。我还是当可爱吧!”

胡腾一声,说完话的天菲猛然站起来,把依在她身上的林美娜掀歪在沙发上。

林美娜正要恼怒, 不过下一刻天菲的反应出乎了她的预料。

“美娜,你看我的皮肤是不是太粗糙了?我有没有眼角纹?我这个脸是不是有些年龄大了?还有我显得萝莉么?”天菲的一连串问题将林美娜问的发懵。

她都知道天菲从来不化浓妆,虽然二十有五,但是若是让她穿上校服,说她十八都没人反对。

还有就是不知道是不是上天特别中意于天菲,让她的体质有些独特,最简单的就是她的皮肤看起来非常好。

不说其他人了,就连林美娜都十分的羡慕。

天菲这边说着说着眼神就暗淡了下来,“美娜,你说我是不是老了?没法可爱了?!”

“屁,谁敢说你老,姐跟他急,谁看到你不羡慕你啊,你的皮肤比十八岁的女生都要好,要是不说,谁都以为你是十八的小姑娘呢。”林美娜连忙说道。

“不行,美娜,你快给我给我找一块嫩肤的面膜,在我给一下那个润肤的擦脸油,就那个什么BB霜,擦上去香香的。还有,还有,明天咱俩都不去工作了,放假一天,咱俩就在家好好敷面膜,养护一下,我要可可爱爱。”天菲语气慌乱的说道。

林美娜知道这个时候千万不能和天菲唱反调,所以立即说道:“好好好,我现在就去安排,绝对没有任何问题。”

天菲在林美娜面前走来走去,完全将她此刻慌乱无助的情绪体现了出来。


第二天,魔都医院。

一大早,做完最后一道体检,天临也是舒了口气,这一连串的体检还是挺累人的,尤其他现在身子挺虚弱的,虚弱到即使医院各种给他开绿灯,优先体检,也是累的够呛。

在房间休息了足足一个小时才缓过来。

看了眼窗外,日上三竿。

瞅着时间过得飞快,天临的内心是越发紧张和忐忑,这明天可就要见自己的女儿了,虽然一直没见过,跟她犹如陌生人一般,但这心,却跳的格外的快。

想来也是,毕竟不管怎么说,在这个世界上,这是他唯一有血缘的亲人。

这可是他的女儿啊,是他血脉延续!

明天可就要见面了,这...这总不能空着手见面吧!

第一面是很重要的,第一印象会决定一段关系的,是不能马虎的。

“怎么还不来啊,算算时间,应该回来啊!?”天临着急的等待,频频的看着房间的门,巴不得那门下一秒就被敲响。

又过了半个小时,门终于在天临煎熬的等待中被敲响了。

“快,快进!”天临嗖的从床上下来,三步并作两步,一把拉开房门。

房门一打开,穿着便装的王欣兰小护士就进来了。

手里还掂着一些衣物。

“怎么回来那么晚啊!?”见小护士回来,天临顺手接过衣物,一个转身就进了卫生间。

“呦,您老悠着点啊,别摔着了!!”

“没事,没事!对了,等会我这跑出去,你不会挨处分吧?!”天临的声音从卫生间传出来。

王欣兰闻言一笑,这人还挺会为他人着想,随后道:“不会的,今天领导看了你的体检,说没事,可以让你出去溜达,就是你得注意安全。毕竟现在社会和以前不一样了!”

正说着,天临拉开门出来。

此时天临将那些新买的衣物换上了,一身整齐而又干净的休闲风格衣物,在里面是一条最简单的白色体恤,看起来干干净净,再加上多年不见阳光让天临的皮肤显得很白,这一套穿下来,整体给人一种年轻小伙子的感觉。

“怎么样,这一身行不行?!”天临往下揪着体恤,对着小护士问道。

“可以,这一身穿出去,说您三十都有人信!”王欣兰翘起大拇指,诚心的夸到。

她这话,还真不是恭维。说来还真是神奇,这先生刚苏醒的时候,整个人还是显得有些憔悴苍老的,虽然常年病床躺着,不经风沙,却也绝对让人一看就知道他是四十多。

而现在呢,自从他苏醒了,短短两天竟然变化极大,现在看上去,就像个三十五六的人,给人一种正直壮年时刻的感觉。

对于这个变化,也只有每天都见他的王欣兰有感触。对于王欣兰来说,也许正是天临刚苏醒,整个人有神,有活力了,才让身躯展现了一些逆生长。

作为护士的她,经常见惯奇迹,这一些问题也到没有多么大惊小怪。

“好了,那我走了!”

天临看着时间过得飞快,心急如焚。

“那你注意安全,早去早回!”

看着开门消失在视野里急迫的天临,王欣兰也是看的摇头直笑。

将病床上的被子整理一下,她也是退出门,往换衣间去。

....

天临脚步急促的跑出大楼,不是他急,而是时间确实紧迫。

自己需要去买一些材料,还得回来做成让自己满意的礼物,这都是需要时间的。

街上车水马龙,人来人往,尤其医院的门口更是人挤着人。

虽然第一次出医院,但记忆深处的熟悉却一瞬间涌出,一个健步,坐进了刚停下的出租车里。

车上的客人还没有下去,看着天临一阵诧异,而车窗外一堆刚行动的等待者却是一阵大眼瞪小眼。

待到上一个客人下去,司机一脚油门儿:“去哪儿?”

“白洋广场!”

白洋广场也算是魔都一个出名的购物广场,里面集购物休闲于一体,每日人流量爆满。而天临去这的原因,是因为王欣兰告诉他,这里是最近的能买到他需要东西的地方。

“好嘞~!”

车辆稳速行驶中....

....

魔都医院,换衣间。

王欣兰刚推门进来就看到柳柳和胡姐在聊天,待走近一听,说的正是天临的事情。

王欣兰刚走近,就被胡姐发现了,忙道:“欣兰,天先生休息了?!”

“对呀,欣兰姐,快来给我们讲讲,你不是说他还要去买礼物吗?买了吗?”柳柳小丫头片子也是转过身,八卦之火熊熊燃烧。

“哪有那么快,我几分钟前才给他买回来衣服,这会刚走!”王欣兰边换衣服边没好气的说道。

“走了?真走了啊!?”胡姐和柳柳都追问道。

“那还能有假!?别看人家都没见过自己的女儿,但是能看得出他对明天的相见很紧张呢!!”

“那是,不管怎么说都是流着同样的血呢!不过,也不知道他会不会买礼物,这毕竟和他那年代的审美不一样啊?!”柳柳也是担心的说道。

“不会,毕竟是关爱,不管买成什么样,天菲小姐想来都会很喜欢的,就是不知道他舍得买多贵的,毕竟现在这个年代,钱不值钱啊,动不动就几千上百,不像他那时候,都是几十一百多....”胡姐一想到现在的物价,随口说了句。

有这个担忧,不是无缘无故的,之前她老公五十多岁的妈妈,从老家来看她们,老人家虽然也会用微信付款,但是对于公交车通行码付款却不会注册,又不忍心花钱打车,竟然一路走了两个小时回家,那一次可是吓坏她了。

咚!

正在穿裤子的王欣兰一脑袋撞柜子上,然后懊恼的一巴掌拍在大腿上:“卧槽!”

白皙的大腿登时就被拍红,王欣兰顾不上疼,从口袋里翻出一叠现金,急死忙慌的就往外走,边走边急吼吼的说道:“我准备的钱忘给他了,他着急走,也忘了拿了!!”

“哎哎,裤子,裤子!”

“裤子没穿好,裤子穿好再出去!”

顾不得身后胡姐两人的喊话,王欣兰边跑边手忙脚乱的抠着裤子。

可是等一路飞奔到楼下医院门口,却,哪里还有人在?!

....

窗外的风景飞快的后退,各种高楼大厦应接不暇。

天临的目光一直注视着窗外,虽然这个城市对自己来说,极度陌生,但不妨碍他兴致勃勃的观看。

看了足足一个小时,才稍感疲倦,然后天临开始思考自己需要买的东西。

首先,按照构思,自己需要一些纯度极高的白银或者黄金,这样自己辅以超凡之力进行提炼,就能很轻松的提取出自己需要的东西。

然后自己还需要一小块纯净度够高的宝石,最好是有色宝石。

至于剩下的加工,后续就是自己来了。

自己现在就买这两样就行,光这两样也得花不少钱呢!?

嗯哼??!

咋感觉不太对呢!?

钱?!

“卧槽!!!”

天临瞬间就头皮发麻:“尼玛,王欣兰没给我钱?!”


车在路边停稳。

天临:.....

司机大哥:.....

两人含情脉脉的相互对峙,直到司机大哥再也扛不住这份沉默。

“我说,你这都跟我对视一分钟了,你倒是付钱啊!”

一阵凉风吹过,司机大哥实在受不了天临的注视,不由皱眉道:“哥们,这四十五真没坑你,虽然平常只要四十,但这不是一路红灯,等的时间长么?!”

司机心里嘀咕。

这不是碰到个抠门的人吧,他可是知道那些抠门的人是多么的抠,一块钱都得给你拉扯半小时,他大爷的,半小时都足够自己挣一百了。算了算了,自己少要点,省的和他拉扯。

“得了,兄弟这样吧,算我吃亏,你给四十得了,这样行吧,很合算吧?”

天临汗颜:....

“大兄弟,不少了。给你减免五块,这钱还是得我自己垫上呢!!”

司机见天临不说话,以为他还不知足,脸色难看的说道。

天临见司机大哥神情变色,用不好意思的神情看着司机,张了张嘴,决定要说些什么。

司机大哥一见天临要说话,连忙认真对待。

这说话了,就知道条件了,大不了自己在减几块钱,少挣几块,只要今天多跑一单也就挣回来。

左等右等,半分钟过去了,就是没等到人说话。

“卧槽啊!!”

“大哥,我叫您大哥,您倒是说话啊,到地了你不下,也不付账,您这是要干什么!?”

司机大哥见到天临张着的嘴又闭上,瞬间炸毛了。

急吼吼的说了几句话,突然大哥一顿,回过味来,目光幽幽的说道:“兄弟,你不会是想赖账吧!?”

见司机明白,天临那叫一个尴尬。

“嘿嘿...大哥,忘带钱包了!”

司机:....

卧槽,搞了半天,这老小子是想坐霸王车啊!

“没事,钱包没带没关系,手机带了就行,现在都是手机付账,要是不会,我手把手教你!,手机里要是没钱,就让人给你转......”

在司机大哥不怀好意的言辞中,天临默默的将两边裤子口袋拉出来。

白皙,崭新的口袋无声在风中耷拉着,好似在嘲笑些什么。

司机大哥:.......

尼玛!真是日了哈士奇了!

这踏马口袋比脸都白,哪里有手机!!

“我踏马招谁惹谁了,浪费了青春和时间竟然挣不到钱!!”大哥瞬间红了眼眶。

“别,别急大哥,大哥别急,我这不是出门走的急,忘带了么?要不,你留下手机号,回头我加你,给你转过去!?”

不说还好,一说大哥更加气愤了。

“去球吧!上次有个混蛋也这么说的,这都过去一个月了,也没见他加我!!”

“卧了个槽!算我倒霉,麻溜的下车,赶紧的,滚,滚,滚!”

司机大哥直接将天临赶下车,怪骂一声,直接狂飙而去。

那速度,直接体现大哥受创程度。

......

一旁的路边,天临扇了扇空气浓重的油烟味,看了眼人潮拥挤的广场,无语的扶额。

“忘了自己没有手机,还忘了从小护士那拿。”

“我勒个擦啊,这出门不带钱,不就跟打仗不带枪一样么!?”

“难道要在坐车回去,让小护士付账?那这一来一回得多耽误功夫?!时间还够用么?!”

一时间,天临坐在广场花园台上唉声叹气。

“出师不利啊!”

正在天临不知道是该回去,还是留下来的时候。突然一阵夹杂着人潮拥挤的声音隐约传来。

歌声入耳,让纠结的心神一震,眼睛都亮起来。

但仔细想想,又有些犹豫。

不过,闭上眼睛,仔细的回想了一下,每一缕记忆都能清晰浮现在心里的时候,顿住的身影再次变得流畅,他心一狠,快步起身走动起来。

穿过人潮挤挤,分开迎来人群,终于天临来到广场的一个角落。

这里,一名好似大学生的女生正在流畅的弹奏着吉他。

旋律清新婉转,像是一队队热恋中情人的小小呢喃,都是天临从未听过的曲子。

女生戴着一个圆边眼镜,显得白皙文静,嫩滑的下巴放着话筒,宛如拨壳鸡蛋般的小脸上面无表情,并没有因为眼前没人听众驻足倾听而分心。

天临慢慢的接近,正准备走向前说话,却被一道身影插在前面。

“唱,唱,唱!就知道唱,天天唱这些乱七八糟的歌,这是人听的歌嘛?!”

“没完没了的唱,唱这些恩恩爱爱的有什么用!!”

“她要走了,你唱这些有什么用,有本事你让她留下啊!啊~!”

却是一道身影,踉跄着跑到弹吉他女孩的面前,醉醺醺的嘶吼着。

虽然这身影还算有点理智,离那女孩保持了点距离,但就算如此,醉心于自己歌唱世界的女孩也是被吓一跳,抱着吉他,向后撤了好几步,眼神里弥漫着警惕。

“啊,不好意思,不好意思啊,各位,他失恋了,女朋友要离开了,这心里难受喝多了,求各位多包涵!”

却是又钻出一个人,身上也带着酒气,但没有那么多。

这人一来,就拉拽住前面那人的胳膊,连忙向着周围解释和道歉。

这人看着三十一二,倒显得有几分沉稳,他一手拉住半躺在地上喝醉酒的失恋人士,然后测着身子,对着抱吉他的小女孩先是道了个歉:“对不起,对不起,他这喝多了,有些不知轻重,吓着你了吧!?”

“没事,没事。他喝多了,你快带他回去休息吧!”小女孩依然抱着警惕。

“不,我不,不回去,就不会回去!我要听歌,呜呜,都说我和她不合适,但我就是喜欢她,呜呜....”失恋者滑倒在地,一把抱着沉稳男子的大腿,带着哭腔,却坚定的说道。

沉稳男子闻言一愣,然后低头看了一眼抱着自己腿的搭档,一脸为难的神色。

为难自是为难,但谁让你是我兄弟啊!

听,不就是歌嘛,今天还就听了!!

打定注意,伸手抹去兄弟眼角的泪,脸上的神情变得坚定,然后对着那小女孩说道:“姑娘,我这兄弟喜欢一个女人十多年,我们都劝他不合适,但他总是放不下。明天那女人就要离开这个国家了,喜欢了那么多年,他终于放弃了。但现在看来,他内心还是没放弃。以前他很喜欢唱歌的,刚才我们在吃饭,他听到歌声才赶来的,你看,要不你给唱几首!”

沉稳男子这样解释,边说着边拿出手机,对着小女孩放在吉他盒子上的二维码就扫过去。

“姑娘,我转了一千块,只要你让我这兄弟满意,这钱就都是你的了!!”

女生闻言明显的心动了,拿起手机看了一下收款界面道:“那,我试试吧!如果他不喜欢,我再把钱还给你!.....你把他往外拉点,挡着我的位置了!”

一个醉汉在地上躺着,这画面最是勾起人的好奇心,所以渐渐的人群也围了过来!

“叮叮叮...铛铛铛...叮叮当!”

很快一首旋律轻松,伴随着轻快的愉悦类型的音乐响起,歌曲轻松tianm,充满着浓浓的小清新风格。

说实话,这姑娘的声线是很好听的,歌声也很美,但,天临却知道她犯了一个错误。

她不该唱这种小愉悦小清新的可爱风格的歌曲,这种歌曲对于十几岁甚至经历少的二十多岁的男女很有杀伤力,但对于那个明显是经历过各种情感的失恋者却是丝毫没有用的。

若是平常的时候,这人还能跟着合一合,但现在他醉酒的状态,除非有歌曲能够让他感同身受,不然他是听不进去啊。

“啊噗,什么东西,不好听,难听...不要听!!”果然,某醉酒人士做金鱼吐水状,强烈反对。

姑娘脸一僵,手下就乱了。

然后又换了一首。

新的音乐响起,天临就笑着摇摇头,这姑娘又选错了!

果然,没唱几句就被嘟囔停了。

然后,再换!

...

再换!

换过三询,虽说这姑娘也唱了几首不同的歌,但是她会的歌明显都是那种年少青春,充满憧憬的歌,而不是有过经历写出的,有着强烈情感的歌曲。

不过也对,社会和平,没有多少经历,有着独特个人情感色彩的歌曲更是少。

果不其然,再次被打断,姑娘抿嘴一笑,反而舒了口气道:“对不起,我只会这种类型的歌,怕是没有他喜欢听得!这钱,我还是给您转过去吧!”

言罢,姑娘就拿起手机操作起来。

“稍等!”天临见状连忙走了过去,打断姑娘的动作。

“怎么了?!”女生抬起下巴,疑惑道。

难不成又来一个难为自己的?!

这个世道这么难的么?出来唱个歌,还能被如此为难的么?!


“可不可以借我用一下?!”

天临朝着她淡淡的一笑,用手虚点了点她手里的吉他。

在上一世的时候,天临也曾渴望去谈恋爱,后来虽然一败涂地,但是还是学会了几首歌的弹唱。

之前他听到歌声时,一瞬间就想到电视剧中那种广场唱歌,人群纷纷递出小费的场景。

他之前回忆了一下,也许是自己苏醒进入超凡行列之后,自己的记忆力变强了,上一世自己完整学的这几首歌,竟然能够丝毫不差的回忆起来,这一点倒是给了他极大的信心。

有信心,人就自信,所以天临说这话的时候很平静,笑容自然和煦。

似乎被这样的笑容打动,也似乎是看天临这个大叔,整个人白净整洁,不似胡来的人,女生想了想就点头同意。

接过女孩的吉他,天临动作轻柔的背上,毕竟是借用他人的东西,还是爱惜点的好。

手掌轻轻的划过吉他的琴身,手感非常的顺滑,天临顿时感觉出这是一把制作精良的吉他,应该小有价格。

天临一边摸着琴弦,一边走到那个沉稳男子跟前道:“这样兄弟,我来唱,如果唱的可以,这钱就不拿回去了如何?!”

沉稳男子轻轻一笑,道:“只要让我兄弟觉得好,这钱我就不拿了!”

“好的!”

天临闻言道了一声好,随后再转身对着女孩道:“姑娘,我今日遇到点难处,需要用点钱,你看这样行不行,我唱歌所得,咱们五五分如何?!”

女生轻轻摇摇头,轻轻说出一句话,声音清脆,透露着一种娴静的感觉。

“您既然有难处,那必定急需钱,您的所得全都归您!我可以不要的!”

听到女孩如此说,天临刚想再说些话,但这时周围群众却是叫嚷起来。

“唱不唱啊,跑出来是让你说话的嘛?!”

“就是啊,怎么那么磨叽!”

“可不是么!!”

...

天临没再说话,歉意的对着女孩一笑,然后对着人群微微鞠躬,开始调整琴弦。

然后,

他缓缓的开口唱歌,声音里透着一种深沉,充满着磁性,还有极强的穿透力,带着足以击穿灵魂的忧伤。

“曾经真的以为人生就这样了,平静的心拒绝再有浪潮;斩了千次的情丝却断不了,百转千折它将我围绕。”

这一句歌词伴随着琴弦拨弄的声音缓缓在广场上涤荡开来,浸入人的内心深处,一瞬间就能人让人回想起自己的恋爱时的千折百饶。

深沉的嗓音,简单的琴声,直白的歌词,一瞬间就让躺在地上的失恋者安静下来。

就连人群中准备离开的人,也稍微放慢了脚步。

没有留意人群反应的天临,沉浸在自己年少的回忆里,缓缓唱出了第二句歌词。

“有人问我你究竟是哪里好,这么多年我还忘不了,春风再美也比不上你的笑,没见过你的人不会明了”

放慢脚步听歌的人悄悄的都停下说话,众人也慢慢的围了上来,将前面的场地围成了一个小小的圈子。

“是鬼迷了心窍也好,是前世的因缘也好,然而这一切已不再重要,如果你能够重回我怀抱!”

这一句一出,躺在地上的失恋者摇晃着在地上坐直了身子,浑浊醉眼缓慢睁开,眼神微微晃动,似乎被歌声触动到了。

“是命运的安排也好,是你存心的捉弄也好,然而这一切也不再重要,我愿意随你到天涯海角!”

这一句出口,人群渐渐多了起来,越围越大,甚至开始有个别人上前放下了几张现金。

弹过一段沉沉的独奏,天临抬眼看了了一下失恋者的反应,深呼吸,开始唱起了后面的歌词。

“虽然岁月总是匆匆的催人老,虽然情爱总是让人烦恼,虽然未来如何不能知道,现在说再见会不会太早!”

一段轻缓,无奈以及自问自说的歌词,伴随着沉重的磁音传来,那种无奈,不舍的情绪,一下子深深击中了失恋者的悲痛情绪。

多年以来,自己的痴迷,困苦,煎熬一下子翻涌而来,瞬间击垮他心里最后堤防,眼泪唰的就流下。

歌曲重复部分再次响起。

娓娓道来的歌曲,就像讲述一个故事,这一刻失恋者觉得这故事讲的就是他,将他多年以来的款款深情,缓缓讲出,那种深情像极了你亲口夸她“好美”时的陶醉。

“初听不识曲中意,再听已是曲中人,曲中人知曲中意,曲中意送意中人。呜呜....谢谢...”

失恋者愣愣的听着,嘴里呢喃着话语,咀嚼着歌曲词意,下一个瞬间,一连串的晶莹顺着眼角噼里啪啦砸落地面。

歌声如同那夏日里难得的一抹清凉,拂过人群的燥热,吹过热烈而赤诚的日光,进入人的听觉,通过肉体,又直达到你的内心。

将那颗被你深深埋埋藏起来,甚至上锁的情丝缓慢的拨露出来,一瞬间让人心里沉重。

听众中,站在前面的人,轻轻的走上前放下纸币,又轻缓的站回去听歌,而后面的人也不时的走上来弯腰放下一张张钱币,在一系列的动作中,每个人都很轻柔和小心,生怕为这充满着哀伤和真情的歌声中参杂出一点点的不和谐。

四周的人还在赶来,人数由三十多个人还在向上递增。

在这个世界上,音乐是能够碰触到灵魂的东西,它们能在人绝望的时刻给予动力,沮丧的时刻给以安慰,开心的时刻给以共鸣,它,是千百人一夜依赖的东西。

这首歌,没有像平常的歌曲一般去哭诉爱情和自己的付出,更多的是对曾经过往的留恋肯定和对岁月逝去的无奈。以前这些观众多是听得哭诉爱情的歌曲,都是那种我无怨无悔付出一切却丝毫没有得到,最爱你的人是我,你却离我而去。而在这首歌里,这些统统没有。

歌词里隐藏起来的沧桑就这样简单的将人的心抓住,听的人心情沉重。

正是“曾经年少为情狂,梦醒方知戏一场”。

而天临双眸微闭,想着自己自己醒来已是中年,曾经的过往只能在自己的记忆里,正是物是人非事事休。

借着这份沧桑深入到了这首歌的深层意境,在这一刻,他化身成为这首歌的创作者,唱出了创作者的那份难言的情绪。

高潮过后的低落就如人生的无奈后的认命,低叹轻响!

手里弹完最后一个尾音,四周一片寂静,似乎还沉寂在这首歌的意境中。

不知是谁第一个鼓起了掌,掌声如同是石子投湖泛起的涟漪,一圈一圈的扩散开来,在人群中扩散开来,代替了这微微的寂静。

天临睁开眼睛,这才发现,周围已经围上了一圈人群,大概数量已经快接近上百了,他轻轻一笑,走出刚才歌曲里的情绪,看了一下不远处的吉他盒,里面放满了东西,那是不少的纸币,厚厚的铺了一层,虽然大多都是一些一二十的纸币。

“唱的好听,再来一个!!”

“我一下子想到了当初,唱的真好听!再来一个!”

人群里这样提议道,其他人如梦初醒,如此类似的话语此起彼伏,一时充斥了全场。

“各位稍等一下,稍等一下!”

对着人群鞠了个躬,天临将目光放在了失恋者身上。

此时的他,人显得清醒了一些,但却瘫坐在地上,眼角的晶莹依旧颗颗滑落,嘴里喃喃有词。

天临看了一眼,轻声对着沉稳男子说道:“您看,这个....”

“好听,很好听!你看他的样子就知道很满意,这钱花的值,就是不知道酒醒后他还能记得多少!!”沉稳男子一声无奈的叹息,伸出大手,摸了摸失恋者的脑瓜蛋子。

“无妨,千元听我一首歌,确实贵了点,不过,我也不单单只是唱,这个也是卖!”

“这钱就算是买歌的钱,我等下将歌词和谱子写下来,从今以后,这歌曲就是你朋友的了!!”

天临却是一笑,淡淡的说道。

自己就完整的会几首歌,他还真准备就卖掉,自己的女儿听说是一家公司总裁,想必以后不差钱,更重要的是,自己如今迈入超凡行列,自己的以后必定走向超凡,而这歌在自己手里,却是只能埋没在记忆深处。

既然如此还不如借此机会将歌散出去,只是至于以后,这歌是在人手里明珠蒙尘,还是大放异彩,就得看各自机缘,起码给了它们一个机会,

“不行,不行!这可使不得,想必您创作这歌也是耗费很大心血的,怎可如此轻易卖与我们!!”

“我意已决!”

天临转身问女生要了一张白纸,飞快的写起来。

“喂,大叔,你真的准备卖啊!这歌我虽然从来没听过,但是真的好听,你一千就卖掉岂不吃亏了,这要是卖给专业人员,估计能卖很多钱呢!?要是,大叔你急着缺钱,我这可以先借给你!”却是小女生在边上好心的提醒。

“呵呵,没事!这歌在我记忆深处很多年了,跟着我只会无人问津,还不如散出去!”

天临闻言温柔的对着女生说道,手上不停,刷刷写完最后几笔,拿着纸张向着沉稳男子走去。顺带对着欲言又止的女生报以微笑。


将写满歌曲的纸张交给沉稳男子,再看着他架着失恋的兄弟缓缓退出人群,天临才缓缓对着人群报以微笑,调整了一下心绪,道:“感谢各位的聆听,本人是临时客串,今天出门来买东西,到这才发现没有带钱和手机,现在回去时间是来不及了,所以出此下策。希望大家能够帮衬一下!”

言罢,鞠躬。

手指一划,叮叮咚咚一连串的琴弦响起!

天临定了一下心神,正准备开口唱,却突然一个声音传来,直接将他酝酿的情绪打断。

“喂,大叔。你上一首唱的真好听!我最近追求一个女生失败了,但我真的非常喜欢她,我感觉自己失去了她,我现在好难受,感觉以后再也不会相信爱情了!大叔,你能不能给我也唱一首歌,跟刚才喝醉酒的那个人一样,这首歌只要好听,我也花钱买下来!!”却是一个二十岁的白净小伙子出声说道。

这小伙子挤出人群,引得人群纷纷议论。

“小伙子,失恋是常态,没事,该吃吃,该喝喝就好了!!”

“就是,别难受,没什么是一顿火锅解决不了的,有那就两顿!”

“哈哈,就是别难为人家!”

当然,也有高声赞同,向天临喊话的人:

“背吉他的,你给这小伙子唱,唱的好听,我预定下一首,只要让我满意,我也买了!!”

却是一个老大爷,穿的精神抖擞的站在一位气质极好的大娘身边。

天临闻言扫视了一眼人群,然后轻轻一笑,看着小伙子道了句:“好!”

右手在琴弦上剧烈的滑动,巨大的响声像是预兆,人群顿时安静下来。

琴弦声响起。

像水流一般的声音流满全场。

小伙子愣住了!

人群愣住了!

琴声里充斥着轻缓的哀伤,那种哀伤,让在场的人群一瞬间都安静了!

淡淡的琴弦声从天临的身上响起。

人群的目光渐渐的都汇集到天临的身上。

天临闭上眼沉浸在情绪里,肚子弹着琴弦,旋律一个一个的崩出来,每一次拨弄都似乎带着一种哀伤。

谁的青春不迷茫,谁的爱意不美满,小伙子的哀愁也曾出现在他的身上,更曾出现在世间万千相同经历的人身上。

想当初,他也也曾满怀渴望,想象着对自己认定的人的热情和渴望,直到被冷冷的拒绝,让一席心儿饮凉风,暗叹爱情不可信。

而那段时间,煎熬痛苦,不敢尝试新爱,最终却是学会了这首被万千恋爱,失恋中的人追捧的歌曲。

这首歌,也是他弹的最好的一首,也就借此机会一同面世吧!!

“忘了有多久,再没听到你,

对我说你,最爱的故事,

我想了很久,我开始慌了,

是不是我又,做错了什么!”

人前的小伙子呆住了:“好听!”

身后的女生也渐渐张大秀口,此人尽然能够唱出如此反差的歌曲,而且还都是自己没听过的!

人群也一下子更安静了,凝神的听着。

天临闭上眼,静静的接着唱道:

“你哭着对我说,童话里都是骗人的

我不可能是你的王子!

也许你不会懂,从你说爱我以后,

我的天空,星星都亮了,

我愿变成童话里,你爱的那个天使,

张开双手,变成翅膀守护你,

你要相信,相信我们会像童话故事里,

幸福和快乐是结局!”

童话故事?

张开双手,变成翅膀守护你!?

小伙子直接激动的往前两步!

人群中很多临时听歌的少男少女此时也双目一亮,挤过人群,到了前方。

一瞬间好多路过的人儿纷纷加入圈子!

这...

这歌....好听!!

一时间众人纷纷拿出钱包轻轻的放下一点钱,多数都是用手机远远的付钱。

天临闭着眼接着唱:

“你哭着对我说, 童话里都是骗人的,

我不可能是你的王子!

也许你不会懂,从你说爱我以后!

我的天空,星星都亮了,

我愿变成童话里,你爱的那个天使,

张开双手,变成翅膀守护你,

你要相信,相信我们会像童话故事里,

幸福和快乐是结局!

我会变成童话里,你爱的那个天使,

张开双手,变成翅膀守护你,

你要相信,相信我们会象童话故事里,

幸福和快乐是结局!

一起写,我们的结局!”

当最后的余音落下,天临睁开眼睛。

面前圈子已然变了模样,人更多了不说,内围也多变成了年少的男男女女。

此时这些人目光明亮的盯着自己。

突然,人群中不知道是谁喊了一嗓子:“好!”

然后其余人顿时也反应过来,纷纷鼓掌言好!

一时间,掌声哗啦啦的响起,叫好声雷动。

而这喧闹的人群中突然传来一声高声呼喊:

“大叔,大叔。这歌真卖我吗?!”

却是那最初的小伙子!

“卖!”

一字刚出,小伙子瞬间一个近身,拿起手机滴的一下,行云流水的就完成操作!

操作刚成,小伙子一把将手机举起,开心的吼道:“我已经付账了,这歌是我的了!!”

话音高昂,传遍人群的角落,此时人群中纷纷传来议论:

“卧槽!我要是提前付账,是不是就卖我了?!”这是之前的听众。

“啊,卖歌?为什么要买,直接网上听不好吗?”这是新来的少年。

“收不到?!这是还没有发行!?”这是个别人群中的人直接去搜歌词。

....

天临见人群纷扰,用手拨拉琴弦,引得众人关注,才让场面稍显安静。

天临看了一眼众人,才淡淡的笑着说道:“这两首歌,不曾发行,也不会发行!除了我,没人知道这两首歌,它们只装在我的脑海里!今天拿出来卖它们,其实也是随缘散出。我是不会用它们挣钱的,也不会去发行!”

说到这,又对着小伙子说道:“它已经是你的了,以后是卖是留,都交由你处置。”

说罢,他转身再次写了起来。

这一回,小姑娘都不再劝他,只是在边上看着他欲言又止。

“麻烦你将现金清点一下,然后给我凑三千现金,我给你留下一首歌如何?!”

看出的姑娘的欲言又止,天临一想也就明白是什么意思。

“好!我去换钱!”

小姑娘瞬间惊喜万分,逐渐绽放的眉目就像一朵清雅的小花!

看着姑娘跑开去换钱,天临笑着摇摇头,低头开始写剩下的。

这一写,不止写了一首,而是三首!!


天色傍晚,魔都医院门口。

王欣兰此刻真的是心急如焚,她已经在医院门口等了足足两个小时了,但依然没见天临先生人回来。

今天下午,她就没好好上班,一直担心天临先生,不是担心他的安危,毕竟现在社会也不会那么容易出意外。她担心的是,他没法完成心愿。

这要是因为这,没准备礼物,王欣兰觉得这一切都会是自己的过错。

“真是的,我怎么那么粗心大意!!”

想到这,王欣兰懊恼的锤了锤头。

“这是怎么了?!怎么还锤自己?!”

头被锤的砰砰响时,突然一道男声传来,吓得王欣兰以为被人围观,连忙尴尬的准备解释。

“没.....嗯?天先生您回来了!?”

解释的话还没说出,一抬头,竟然发现那位天临先生竟然站在眼前,顿时一激动,紧紧的抓住他的衣袖。

“不好意思啊,回来晚了,让你担心了!!”

看着紧张的抓拽住自己衣袖的小护士,天临知道自己这次是让她很担心了!

毕竟,一个不适应时代,还没拿钱的人,总是让人怀疑他会出意外。

王欣兰一听,低着头歉意的道:“该不好意思是我,对不起啊,天先生,害的您没买成礼物!!”

“呵呵,谁说我没买礼物!?”

“啊,您买了?可是我记得准备的钱,我忘记给您了啊!?”一听天临的话,小护士一脸疑惑的说道。

“嗯,是没带钱,不过下午我在广场想办法挣了点,刚好够买礼物的!”天临看着懵逼的小护士淡淡的笑道。

说起来,也得感谢最后老头的大方。

今天下午,天临最后写了三首歌,一首给了小伙子,一首给了那女生,至于最后一首,却是给了那个之前开口说话,身边还陪着一个气质独特大娘的老头。

这最后一首,名叫《当你老了》。

这歌交给大爷的时候,大爷还抱怨,说是天临没唱,不知道好不好听,哪知身边大娘接过手稿一看,直言自己喜欢让大爷付钱。

大爷那是一个兴奋,直接给了两千,还是推脱不了的那种。

也庆幸是这多给的一千,刚好让天临找到了自己需要的宝石。

“天先生,您真的自己挣的钱?不是.....违法的....”

这如何让她信!

她可是记得,之前算过买礼物可是需要四五千的。

一个沉睡将近三十年的人,醒来出去一趟,居然能挣四五千,还是不到一天时间!!

这谁能信!!

别说王欣兰不信,怕是个人都不信吧!

一下午挣四五千,这种事放在现代人身上都难吧!

“呵呵,不一样,我在广场唱歌,人多打赏多,还....”

看出王欣兰的疑惑,天临笑着将今天的事情解释了一番,不过没有说卖歌,只是说自己会几首以前的歌,唱的好听,有几个观众被勾引起了回忆打赏多了点。

毕竟,卖歌还钱这种事更不好让她信,还不如小小的改一下。

这番解释说完,王欣兰才稍稍安心。

又闲聊几句,小护士就和天临告别回家了,临行前还嘱咐天临好好待在病房,明早她会提前过来。

.....

四楼病房。

刺啦!

窗帘顿时被拉的严严实实,明亮的月光都被挡在外面。

盘膝坐下,如同呼吸一般,自然的进入冥想状态。

持续二十七年的冥想,让天临的身躯和意识都已经习惯了这种状态,现在的他进入冥想几乎成了本能。

漆黑静谧的房间里,月光也照不进来。

天临盘膝而坐的身影一动不动。

突然。

一缕缕轻微的小风开始浮动。

而天临的意识,却再次感受到不同寻常的景象。

他的意念无悲无喜,无嗔无怒,飘飘于不知名的空间

这空间,漫天星辰,之间充斥这一根有些暗淡的泛银丝线,这丝线有如实质。

而随着天临的意识进入冥想,密密麻麻的丝线亮起银光。

这一刻,他的意识又仿佛再一次看到空中充斥的各色光点进入体内。

有红的,蓝的,黄色和白色等等。

这些光点进入体内,这是天临苏醒后第一次冥想就发现的。

在那一刻,他的内心别提多高兴了,甚至连要见女儿的紧张都冲散了些。

因为,这是魔力。

从天临苏醒的那一刻,他就知道自己在吸收魔力了。

也是那一刻,他才明白,原来正是自己冥想过程中会吸收魔力,才会让自己的身子,即使躺了二十七年也没出问题。

这要是旁人,怕早就废了。

冥想使得精神飞跃,带动身躯吸收魔力,至此已经可以释放魔法。

而这,正是超凡领域。

只不过,魔法的威力是随着魔力增加而增加的。

“好在到现在,这魔力已经足够了....”

盘膝而坐的天临睁眼,脸上浮现笑意。

虽然修炼很舒服,但自己要制作的礼物也是需要时间,所以当天临觉得体内魔力足够的时候,就结束了冥想。

拿出今天购买的九成九纯度的白银,天临将它全部堆在眼前。

“淬炼!”

张开的手掌,对着白银上方,一声轻喝!

体内的魔力被快速调动。

淡淡的橙色隐约倒映在眼眸中。

下一瞬间,以白银为中心,三道魔力丝线闪动,旋转着形成一个五芒星的的图案。

不到半秒钟,图案中的白银就开始浮空,待升高半尺,地上五芒星光芒闪烁,猛然一收,并在同一时刻化为一团橙色明火,直接将白银点燃。

在天临的眼中,眼前火团笼罩白银的一瞬间,开始剧烈燃烧,橙色的火焰开始转红。

或许一秒钟,或许十秒钟。

橙红色的火焰骤然一亮。

“铛铛铛....”

一声金属坠落的清脆声音响起,明亮火焰也消散一空。

秘银,是一种极好的魔法材料,性能强,重量轻,由白银淬炼而成,可谓是大多数魔法师们的最爱。

天临伸手捡起这黄豆大小的银白色金属,不禁感叹道:“真好!”

现在社会科技发展程度极高,在市面上流通的白银都是接近绝对纯度的,只不过因为科技手段的因素,是没办法将白银提纯到绝对纯度的。

而绝对纯度,就是秘银。

“淬炼”是一种利用魔力提纯矿物的通用术法,简便,轻松,能将矿物纯度提升。

九成九的白银本身纯度就够高,因此仅仅一遍就提炼出自己需要的秘银。

不然,怕是得好多遍才能完成。

秘银被魔法师钟爱,就是在于它对于魔力的强疏导性和可塑性。

在魔力进入时,秘银就会软化成液态,随着魔力波动,变成各种形状。

在魔力和秘银固化后,秘银将变成魔法师想要的形状,并因内部和魔力的固化,改变性质,退出百分百纯度,将变成坚硬的金属。

因此,

手掌心的秘银,在魔力的引导下,缓慢的分成两半,然后各自延伸出一缕缕细丝,构建成一个特别图案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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