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秣马残唐刘靖福伯全文

很废很小白 著

其他类型连载

天祐二年,秋。夕阳余晖洒落,为润州城镀上了一层金衣。渡口处的滚滚长江,波光粼粼。距离正月那场叛乱,已过去八个月,可城墙上刀劈斧砍,烟熏火燎的痕迹依旧还在,鲜血干枯后的大片黑痕,宛如尸斑。城外墙根下,并排坐着百余名流民。这些流民目光呆滞,一动不动,安静的有些诡异。饿!很饿!刘靖第一次知道,原来人在极度饥饿之下,连一丝声音都不会发出。他想去找些吃的,可浑身上下没有丝毫力气,头晕眼花,连站起身都无法做到。身体似乎进入了一种奇怪的状态,不想动,也不愿动。在他身旁,同乡的尸体已经开始变得僵硬,紫红色的尸斑开始浮现。苍蝇飞舞,卷起令人烦躁的嗡嗡声。刘靖不觉惊悚,内心无比平静,这两日类似的画面他已见过无数次,早就习以为常。或许明日一早,自己也会如...

主角:刘靖福伯   更新:2025-06-06 22:49:00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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男女主角分别是刘靖福伯的其他类型小说《秣马残唐刘靖福伯全文》,由网络作家“很废很小白”所著,讲述一系列精彩纷呈的故事,本站纯净无弹窗,精彩内容欢迎阅读!小说详情介绍:天祐二年,秋。夕阳余晖洒落,为润州城镀上了一层金衣。渡口处的滚滚长江,波光粼粼。距离正月那场叛乱,已过去八个月,可城墙上刀劈斧砍,烟熏火燎的痕迹依旧还在,鲜血干枯后的大片黑痕,宛如尸斑。城外墙根下,并排坐着百余名流民。这些流民目光呆滞,一动不动,安静的有些诡异。饿!很饿!刘靖第一次知道,原来人在极度饥饿之下,连一丝声音都不会发出。他想去找些吃的,可浑身上下没有丝毫力气,头晕眼花,连站起身都无法做到。身体似乎进入了一种奇怪的状态,不想动,也不愿动。在他身旁,同乡的尸体已经开始变得僵硬,紫红色的尸斑开始浮现。苍蝇飞舞,卷起令人烦躁的嗡嗡声。刘靖不觉惊悚,内心无比平静,这两日类似的画面他已见过无数次,早就习以为常。或许明日一早,自己也会如...

《秣马残唐刘靖福伯全文》精彩片段


天祐二年,秋。

夕阳余晖洒落,为润州城镀上了一层金衣。

渡口处的滚滚长江,波光粼粼。

距离正月那场叛乱,已过去八个月,可城墙上刀劈斧砍,烟熏火燎的痕迹依旧还在,鲜血干枯后的大片黑痕,宛如尸斑。

城外墙根下,并排坐着百余名流民。

这些流民目光呆滞,一动不动,安静的有些诡异。

饿!

很饿!

刘靖第一次知道,原来人在极度饥饿之下,连一丝声音都不会发出。

他想去找些吃的,可浑身上下没有丝毫力气,头晕眼花,连站起身都无法做到。

身体似乎进入了一种奇怪的状态,不想动,也不愿动。

在他身旁,同乡的尸体已经开始变得僵硬,紫红色的尸斑开始浮现。

苍蝇飞舞,卷起令人烦躁的嗡嗡声。

刘靖不觉惊悚,内心无比平静,这两日类似的画面他已见过无数次,早就习以为常。

或许明日一早,自己也会如身旁的同乡一样,变作一具尸体,最后被城里的民夫扔到乱葬岗,成为野狗的食物。

若是这么死了,应该是最丢人的穿越者了吧?

念及此处,刘靖消瘦蜡黄的脸颊上,浮现一抹苦涩。

他们这些流民本以为逃难到江南,便能有一口饭吃,没想到南边也不安稳,江南百姓都饿死了大片,官府又如何有余粮救济他们。

想想也是,这年头朝廷势微,藩镇林立,到处都在打仗,哪有净土可言。

宁做太平犬,不当乱世人!

前世的刘靖无法理解这句话,可穿越后的这几日里,他总算彻底明白了。

千里断炊烟,人命如草芥。

“叮铃铃~”

这时,一阵清脆悦耳的铃音传入耳中。

刘靖努力转动眼睛,循声望去。

只见一辆马车缓缓自城门中驶出。

宝马神骏,香车奢华。

车轮碾过路面,留下两条痕迹,似有淡雅的香风在鼻尖萦绕。

悬在车门上的银铃,随着马车前行轻轻摇曳,发出悦耳的铃声。

银铃下方还悬着一块菱形木牌,其上用烫金大字写着一个崔字。

宝马香车雕满路,凤箫声动,玉壶光转,一夜鱼龙舞!

刘靖的脑中不由想起辛弃疾的《青玉案》。

马夫是一名壮汉,蓄着浓密的络腮胡,身着短打劲装,腰挂一柄横刀,鹰隼般的目光不时左右扫动。

恰在这时,车窗绸帘掀开,一名须发皆白,面容清癯的老者,目光悲悯的看向墙根下的流民。

当扫过刘靖时,老者目光一顿。

那是一双清澈的眼神,与其他流民的麻木呆滞不同,老者在对方眼中看到了许多复杂的情绪,却唯独没有敬畏。

“停下。”

老者忽然开口。

壮汉立即勒住缰绳,稳稳将马车停车,恭敬地问道:“阿郎何事?”

老者并未解释,而是吩咐道:“扶我下来。”

闻言,壮汉当即掀开车帘,搀扶着老者下了车。

白底鹿皮靴子踩在黄土路上,老者弹指掸了掸衣衫,缓步来到刘靖身前。

一旁的尸臭味,以及飞舞的蝇虫让壮汉皱起眉头,他不明白阿郎为何要来到这些烂泥一样的流民跟前,但作为家臣,只能恪尽职守,护卫阿郎安全。

老者居高临下的看着刘靖,开口问道:“从何而来?”

“山东。”

刘靖艰难地张开口,嗓音沙哑。

“竟还是乡党。”

听到他从山东来,老者面色柔和了几分,又问:“因何而来?”

“老家遭了兵灾,又逢大旱,活不下去了。”

短短一句话,几乎耗尽了刘靖全身的力气。

见他一口流利的官话,老者轻咦一声:“进过学?”

刘靖点点头。

老者温声道:“老夫家中还缺一马夫,你可愿……”

“愿!”

不待老者说完,刘靖如回光返照一般,高声应下。

他知道,这样的机会一旦错过,可能就再也没有第二次了。

老者微微颔首,转身走向马车。

刘靖摇摇晃晃地站起身,刚踏出一步,眼前一黑,噗通一声摔倒在地上。

那壮汉将老者重新搀扶上马车后,转头一看,刘靖正仰面趴在地上,任凭他如何挣扎,都无法站起身。

见状,壮汉微微皱了皱眉,大步上前,一把拽住刘靖背上的粗麻衣裳,如同拎小鸡一般将他拎在手中。

将刘靖扔在车辕上,壮汉跳上马车,手持缰绳,驾车离去。

车辕顶在胸口,硌得生疼,但刘靖的嘴角却扬起一抹笑意。

活下去了!

“别死在马车上,晦气。”

壮汉的嘴很毒,可心肠却不坏,说罢从怀中取出一个青色布包,又解开腰间水壶,一齐扔在刘靖身旁。

刘靖挣扎着坐起身,颤巍巍地打开布包。

里面是两个野菜麦饭捏成的饭团。

刘靖喉头耸动,拿起一个狠狠咬了一大口。

囫囵咀嚼了几下,便吞入腹中。

麦饭团很粗糙,其内掺杂的麦麸粗粝,吞咽时喇的嗓子火辣辣的疼。

但刘靖却顾不得那么多,此刻只觉是无上珍馐。

两三口,一个饭团便没了。

将两个饭团全部吃光,又灌了一肚子水,他总算觉得自己活过来了。

“多谢!”

刘靖抱拳道谢,说道:“我名刘靖,敢问壮士尊姓大名?”

“某叫季仲。”

壮汉不咸不淡地回了一句。

伯仲叔季,看样子对方在家中行二。

刘靖本想趁此机会,多聊几句,奈何季仲不善言辞,且不愿与他多说。

靠在车门上,马车不断摇曳,耳畔银铃叮当,一阵倦意如潮水般袭来,刘靖不知不觉打起了盹。

崔家府邸并不在润州城内,而是三十余里外的丹徒镇。

马车并不快,当抵达崔宅时,已然夜幕降临。

满天星斗璀璨,瑰丽绚烂。

崔府宅邸占地极大,门前一对石狮憨态可掬中,又带着威严。

檐角鸱吻昂首向天,青黑筒瓦层层叠压,双重斗拱尽显大气,歇山顶垂下的铜铃被晚风拂动,叮当声里惊起檐下栖燕。

朱红色的大门上,整齐的镶着横七竖八的铆钉,上挂一块匾额,龙飞凤舞的写着四个大字。

良善人家!

朱门两侧各挂着一盏灯笼,散发出昏黄的光线。

“阿郎,到家了。”

季仲停下马车,见刘靖还坐在车辕上,不由瞪了他一眼。

刘靖顿时领会对方善意的提醒,赶忙从车辕上下来。

甫一落地,便觉双膝一软,差点跌倒在地上。

这具身体太虚弱了,仅仅两个饭团还不足以让他恢复。

强止住脑中晕厥,刘靖努力站定身形。

老者在季仲的搀扶下走下马车,瞥见一旁摇摇晃晃的刘靖,吩咐道:“带他去马厩,交予崔福。”

“是。”

季仲应道。

目送老者被管家迎进大门后,季仲招呼一声:“上车。”

侧身坐在车辕上,季仲微微抖了抖缰绳,驾驶马车绕到府邸侧院的马厩。


马厩位置偏僻,与主宅隔着一堵高墙,仅有角落里一道小门相连。

除开马棚牛棚之外,只有两间并排的小木屋,茅草铺就的房顶,日晒雨淋之下,已经开始风化腐烂。

一进门,一股牛粪马粪的味道顿时扑鼻而来。

刘靖却是面不改色,当流民时身边躺着个死人他都能呼呼大睡,更遑论这点味道。

“福伯!”

季仲一边解开车套,一边朝着木屋大喊。

下一刻,木门被从内推开,一名耄耋老者提着一盏灯,颤颤巍巍地从中走出。

福伯的眼神不太好,似有夜盲症,待走近之后,才说道:“是季家二郎啊,怎地这么晚才回来。”

“遇上些事儿耽搁了。”

季仲动作麻利的卸开马车,牵着马回到马棚,旋即指着刘靖道:“这是阿郎今日新招的马夫,你多教教他。”

“哎,好好。”

福伯打量了一眼刘靖,连连点头。

季仲确实是刀子嘴豆腐心,临走之前,还不忘叮嘱一句:“他刚从山东逃难来,身子虚弱,待将养几日,再让他干重活。”

福伯应道:“俺省的。”

送走季仲后,福伯先是来到马厩,取出一袋豆料喂马,接着又调了一盆温盐水。

马低垂着脑袋,大口咀嚼着黄豆,刘靖在一旁看的直咽口水。

他娘的,马比人吃的还好。

喂完了马,福伯才问道:“后生,你可有名儿?”

刘靖拱了拱手:“我名刘靖,往后还请福伯多多关照。”

“说话文绉绉的,想来是读过书。哎,这作孽的世道,读过书的相公,如今也只能做马夫了。”

福伯叹了口气,旋即问道:“听季家二郎说,你是山东来的?”

“是。”

刘靖应道。

“俺许多年未曾归乡了,也不知山东老家如何了,后生你给俺说说。”说起山东老家,福伯浑浊的眼中闪动着泪花。

人一老,就会怀念故乡。

刘靖摇摇头:“不大好,这些年兵祸天灾不断,十室九空,饿殍遍野。”

他其实穿越没几天,醒来后就发现自己瘫坐在墙根下,不过原主脑中的记忆却无比清晰。

“唉!”

福伯没说话,只是幽幽一叹。

领着刘靖走进木屋,福伯将灯盏放下,招呼道:“后生你就睡那张床吧。”

借着油灯昏暗的光线,刘靖迅速扫视了一眼木屋。

木屋很小,南北靠墙位置各放了一张床,一张破木桌,以及角落里一个恭桶,没了。

刘靖也不嫌弃,径直来到床上躺下。

随着他躺下,身下几块破木板顿时发出令人牙酸的咯吱声。

福伯吹熄油灯,絮絮叨叨地说道:“若是觉得冷,就去隔壁柴房抱些干草盖在身上。”

话音落下,刘靖并未回答,只是发出一阵平稳的鼾声。

……

……

崔宅正厅。

数根粗壮的牛油蜡烛,将大厅映照的灯火通明。

老者端坐于红木雕花的罗汉床上,手持一盏煎茶,轻啜浅呷。

老者名唤崔瞿,祖上乃是大名鼎鼎的清河崔氏。

安史之乱时,北方陷入战乱之中,为避兵灾,崔瞿祖上这一支便迁徙到了南方,几经周折,最终在润州定居。

在他身侧,坐着一名面容白净的中年男子,正是他的长子崔云。

“父亲,此去扬州如何?”崔云问道。

崔瞿放下茶盏,微微叹了口气:“杨行密病入膏肓,恐怕时日无多。”

“杨行密也算一代豪杰,起于微末之中,却能成就一番事业。平叛军,灭孙儒、安仁义,数次击退朱温大军,阻其南下。选拔贤才,招集流散,轻徭薄赋,劝课农桑,将江南治理的井井有条。”

崔云顿了顿,话音一转:“可惜虎父犬子,膝下四子皆不堪大用。杨行密在世,江南各方自然不敢有异动,可杨行密一死,其子能力平庸,绝对镇不住麾下将领,只怕江南又要乱了。”

杨行密在世时,江南都时常爆发叛乱。

先有冯弘铎,后有田頵、安仁义等先后叛乱。

等到杨行密死后,江南大乱已经成为必然。

崔瞿点头道:“而今朝廷势微,去岁朱温毒杀昭宗,大唐已名存实亡,代唐立国已是天下皆知的事情。各地藩镇林立,我崔家要早做打算,提前布子。”

早年间,世家门阀根本不屑理会这些。

王朝更替,皇帝来来去去,然而世家却还是那个世家。

不管是谁当皇帝,坐那把龙椅,都得拉拢世家门阀,以此方能安定庶民。

但,如今一切都变了。

待到秋来九月八,我花开后百花杀。

冲天香阵透长安,满城尽带黄金甲。

一首《不第后赋菊》,一个黄巢,杀的世家门阀人头滚滚。

五姓七望曾经何其风光,而今却惶惶如丧家之犬,急急如漏网之鱼。

然而黄巢虽死,可还有朱温,还有各地藩镇。

这些个武夫对世家门阀并无好脸色,崔家看似风光,实则也只是在夹缝中勉强生存。

似崔家这等门阀世家,想要在乱战中生存,只有提前选定一人,进行资助。

毕竟,锦上添花,哪有雪中送炭来的重要。

崔云若有所指道:“父亲,幼娘去岁便已及笄,该给她寻个夫家了。”

联姻是世家门阀的拿手好戏,也是笼络一方势力最便捷的手段。

崔瞿摇摇头:“再等等,如今局势不明,吾也看不清前路。”

押宝需慎之又慎,一旦行差踏错,关乎的就不是一两个人的性命,而是整个崔家的生死存亡。

“乏了,时辰不早了,你也早些歇息。”

崔瞿缓缓起身,在婢女的搀扶下离去。

……

……

福伯是个好人,就是有些唠叨。

许是年纪大了,又许是许久没人陪他说话,逮着刘靖絮絮叨叨个没完。

不过刘靖却也不嫌烦,毕竟福伯是崔府的老人了,通过福伯,他知道了不少事情,对崔府的人员架构也有了大致了解。

比如说,崔老太爷有三子两女,次子与三子早夭。

又比如说,崔家大郎的长女嫁过两次人,成亲后不久,两任丈夫却都病逝,如今带着女儿寡居在镇上。

还比如说,崔家大郎的公子,前些日子买了匹宝马,名唤紫锥,性子却烈的很,上一任马夫为其修蹄子时,不慎被踢中,当场毙命。

真要论起来,刘靖还得谢谢那匹紫锥,没它那一脚,自己真就死在润州城的墙根下了。


来到崔府已经三日,福伯没让他干一件事。

每日就是坐在门槛上,一边看福伯喂马喂牛,一边听他唠叨。

“这马呀,精贵着呢,要勤给它梳洗,否则身上虫子多了,就躁的慌,容易撅蹄子。”福伯拿着一柄竹刷,给一匹马梳毛,口中传授着喂马的经验。

他的动作不快,手上力道适中,只见那匹马舒服的微眯着眼,一对耳朵时不时抖动两下。

刘靖坐在不远处,静静看着,秋日暖阳落在身上,晒得人格外舒服。

经过三日的将养,他比刚来时好了不少。

初来那日,脸色蜡黄消瘦,眼窝凹陷,嘴唇上满是干裂的白皮,都快不成人形了。

而今虽还是瘦弱,可气色却好了不少。

通过眉眼,隐隐能看出俊朗的底子。

之所以能恢复的如此快,也是托了这些牛马的福。

马厩这边不与宅院里的仆役婢女一起用饭,而是自给自足,每月管家都会拨一些粮食给马厩,所以吃几顿,都是福伯和他说了算。

关键是,还能克扣一些马牛的精粮。

这些牲畜吃的人他们都好,一日五餐,除开青饲干草之外,还有一顿精粮。

黄豆、粟米以及小麦!

天可怜见,崔府下人一日两顿,上午一顿稀粥,粥是杂粮粥,清的都能看见倒影。

傍晚一顿麦饭,麦饭并非是米饭,而是麦子、麦麸加野菜一起蒸煮而成,野菜比麦麸都多。

福伯见他瘦的只剩皮包骨,站都站不稳,可怜他,每回喂马都克扣一些,给他加餐。

不过光靠碳水不行,想要快速恢复,还得要肉,要脂肪。

可他现在身无分文。

念及此处,刘靖问道:“福伯,我每月的工钱是几何?”

闻言,福伯转过头,看傻子一样看着他:“如今这个世道粮食金贵,主家可怜你,赏你一口饭吃就不错了,哪还有工钱。”

刘靖哑然一笑。

确实是这样,在唐末这样的乱世,粮食远比铜钱还要贵重,能有口饭吃就是天大的幸事了。

府中那些仆役丫鬟,要是将他们赶出去,保准哭的昏天黑地。

因为出了府,大概率会被活活饿死。

就在这时,一阵门闩响动声传来。

刘靖转头看去,只见与主宅相连的高墙角落,小门被打开,一张圆圆的小脸探了进来。

是个小丫鬟,年岁约莫十四五,梳着双丫髻,鼻梁两侧有几点小雀斑,煞是可爱。

见到刘靖,小丫鬟略显诧异,旋即朝着福伯喊道:“福伯,二娘子稍后要去一趟镇上,你在府外候着。”

“这就来。”

福伯应了一声。

传完话,小丫鬟又好奇地看了一眼刘靖,将木门关上。

刘靖这才发现,原来这扇门竟是从另一边才能打开。

是为了防止马夫进入宅院么?

也就是说,这堵高墙的另一边,大概率是崔府后宅。

“后生,你在家好好待着,莫要乱跑。”

福伯交代一声,从牛棚里牵出大水牛,娴熟的套上车套,赶着牛车出门了。

福伯前脚刚走,后脚院门又被推开。

来人正是季仲,只见他身背长弓,手提一只似狗又似獾的动物。

“季兄。”

刘靖站起身,拱了拱手。

对于季仲这个面冷心热的汉子,他还是很有好感的。

看着眼前的刘靖,季仲眼中闪过一丝诧异。

他已算身量高大了,结果这刘靖站定之后,竟比他还高出半个头,身高足有六尺(唐时一尺30.33厘米)。

气色也比那日好了许多,剑眉星目,只是脸颊还很消瘦,等再修养一段时日,定是一个俊俏美少年。

“今日陪公子去打猎,猎了头貉。”

季仲说着,将手中的动物扔到刘靖脚下。

貉?

刘靖听过一丘之貉这个成语,但貉还真是头一回儿见。

好奇的打量了几眼,他收回目光,真挚的道谢:“季兄好意,我铭记于心,来日必有厚报!”

季仲冷着脸道:“不必谢我,福伯年纪大了,你快点好起来,帮着做些事,他也能松快些。”

说罢,他便转身离去。

目送对方离去,刘靖咽了口唾沫,立即拎着死去的貉走向厨房。

终于有肉吃了!

这头貉不大,比狗略小,却长的膘肥体壮,连皮带骨少说也有二十斤。

秋收冬藏,每逢秋季野外的动物都会想尽一切办法长膘,以此熬过寒冬。

对于猎户来说,恰恰也是最肥美的时候。

从厨房翻出一把菜刀,刘靖来到井边,开始处理貉。

菜刀锈迹斑斑,几刀下去,愣是连皮都没划破。

想来也是,平素做饭不是稀粥就是麦饭,根本就用不到菜刀。

无奈之下,他只能吭哧吭哧的先磨起了菜刀。

忙活了好半天,刘靖才将貉的皮子完整剥下来,抖了抖皮子,他露出满意的笑容。

这张皮子不错,鞣制一番,可以做个貉皮帽子。

去掉皮毛和内脏后,貉瞬间缩水了一大圈,刘靖盘算了一番,发现若是再除掉骨头,肉最多也就五六斤的样子。

切下一条后腿,剩余的他打算做成熏肉,慢慢吃。

前世刘靖不是厨子,不过自家经营着一家饭馆,所以也算耳濡目染,家学渊源。

但巧妇难为无米之炊。

这会儿的调味料只有盐,且还是带着苦味的粗盐。

各种香料倒是有,可比金子还贵,这不是比喻,而是正儿八经的比金子贵,能当硬通货用。

便是崔家老太爷平素也享用不起,只有宴请贵客时,才会拿出来一点,撑一撑世家大族的脸面。

刘靖区区一介马夫,自然是无福享用。

油也没有,炒菜都做不出。

无奈之下,他只得简单做了一份肉粥,临出锅前,撒上一小撮芫荽菜。

咯吱!

院门传来牙酸的咯吱声,福伯赶着牛车回来了。

刘靖笑着招呼道:“福伯回来的正巧,季兄方才送了一头貉,我煮了肉粥,快些一起吃。”

“后生你先吃着,俺把牛伺候了。”

福伯解开车套,取下搭在肩头的抹布,开始给水牛擦拭身上的汗水。

这年头,牛比人金贵。

擦拭完,福伯又喂了草料,调好温盐水,这才洗了手走向厨房。

一口肉粥下肚,福伯当即翘起大拇指:“后生手艺了得,俺活了大半辈子,还是头一回儿吃到这般美味的肉粥。”

刘靖笑道:“那就多吃点。”

福伯却摇摇头:“老喽,吃多了肉克化不了,否则晚上又得遭罪。”

两大碗热气腾腾,香气四溢的肉粥下肚,刘靖只觉浑身舒坦,身子也恢复了几分气力。


是夜。

明月透过纸糊的窗户,洒落进大片银辉。

这会儿晚上没有娱乐活动,早睡是贫苦百姓的习惯。

毕竟一天只吃两顿,睡着了,也就感觉不到饥饿。

刘靖躺在破木床上,双手枕在脑后,明亮清澈的眼睛盯着上方一片漆黑的顶棚。

这些天,通过脑海中记忆,外加与福伯闲聊整理得到的信息,他已经知道此时身处何朝何代,何年何月。

天祐二年,唐末最混乱的几年之一。

这一年,黄巢的坟头草已有三尺之高。朱温坑杀昭宗子嗣,另立新皇,大唐名存实亡。

这一年,吴越王钱谬兵败睦州,退回两浙,默默舔舐着伤口。杨行密病重,江南之地山雨欲来风满楼。

这一年,归义军节度使张承奉自称白衣天子,号西汉金山国。

同样是这一年,李克用与契丹首领耶律阿保机在云中结为兄弟。

这是最坏的时代,藩镇林立,武夫横行,各地节度使混战不休,外族虎视眈眈。百姓民不聊生,饿殍遍野,易子而食,千里断炊烟。

但也是最好的时代,世家门阀凋零,不问出身,不论贫贱,只要有能力,有胆魄,便能在这乱世之中闯出一片天地。

穿越之初,刘靖本想学习一下前辈们,搞搞发明,赚点小钱,当个闲散官儿,逍遥快活一辈子。

可惜,这些都只是奢望。

在这样的乱世之中,若不励志向前,成就一番事业,恐怕最后的结局是被丘八们制作成军粮。

作为一个后世来的穿越者,刘靖对皇权没有丝毫敬畏。

受命于天?

错,是王侯将相,宁有种乎!

同样是姓刘,这皇帝无赖当得,织席贩履当得,大头兵当得,马夫就当不得?

况且,唐末乱世,但凡有点心气的男儿,都想当皇帝。

否则哪有后来的五代十国。

脑中胡思乱想着,不知不觉间,刘靖进入了梦乡。

翌日。

天蒙蒙亮,刘靖便醒了。

出了门木,他折下一截柳枝,在嘴里鼓捣了几下。

清凉的井水浇在脸上,整个人精神一振,残留的睡意瞬间烟消云散。

福伯比他更早一步醒来,此刻正在马厩中收拾马粪。

这些马粪自然是不会扔掉,晒干之后,可以当做柴火用,耐烧的很,主打一个物尽其用。

“福伯,我来吧。”

刘靖迈步走进去,伸手夺过他手中的木铲。

许是昨日的肉粥,他感觉自己恢复了不少,不再像前两日那般病殃殃的浑身无力。

福伯好心道:“你再歇几日吧,俺还干的动。”

刘靖呵呵一笑:“没事,我恢复的差不多了。”

“那行,累了就唤俺。”

见状,福伯笑呵呵地出了马厩。

马粪并不多,刘靖三下五除二就搞定了,随后在福伯的指导下,给牛马喂草料。

待到忙完,日头已经升高,福伯正在厨房做早饭。

握了握拳头,感受着体内爆炸般的力量,刘靖迈步走向高墙下的水缸。

这个水缸平日一直蓄满水,作为救火时的备用水源。

按照原主的记忆,他自小力气就很大,百十斤的重物单手就轻松可拎起。

趁着这会儿,他打算测试一番。

这个水缸半人高,缸口三尺宽,此刻装满了水,少说也有两三百斤。

刘靖半蹲下,如同扎马步一般,双手环抱住水缸。

“啊!”

下一刻,他暴喝一声,双臂猛然发力。

只听咯吱一声,两三百斤的水缸竟被他缓缓抱起。

不过很快,水缸又重新回到地面,缸中水面荡起一圈圈涟漪。

刘靖喘着粗气,只觉一阵头晕目眩。

还是没有彻底恢复,气力不足。

可即便如此,也足够让他心中狂喜。

要知道,眼下虚弱之时,他都能抱起二三百斤的水缸,若是养好了身子,全盛姿态下,那还得了?

这时,身后传来福伯的声音:“后生,你在那干甚,来吃饭了。”

“来了。”

刘靖缓缓站直身子,朝着厨房走去。

又是两大碗肉粥下肚,只觉胃里无比舒坦,浑身暖洋洋的。

有肉就是不一样,前两日光吃碳水,感觉怎么吃都吃不饱,没一会儿就饿了。

福伯端着碗,一边吃一边絮叨道:“到月底了,今儿个管家要去镇上采买,你随俺一起去,教你如何驾车。”

“好。”

刘靖笑着应下。

洗了锅碗,福伯牵出大水牛,一边绑车套,一边讲解道:“车套不能绑的太牢,不然牛不舒服,走不了几步就会停下,但也不能太松,这其中的度,须得你自己体会。”

一旁的刘靖仔细听着,面上没有丝毫不耐烦。

技多不压身么。

况且,他现在寄居人下,首先是干好本职工作,当一名合格的马夫,再谋大业。

绑好车套,福伯侧坐在车辕上,轻轻扬起鞭子,在水牛屁股上抽了一下。

水牛顿时迈开步子,缓缓走出小院。

刘靖将院门关上,三两步追上牛车,一跃而上。

“这牛通人性,也认得路,比马儿省心许多,不用怎么管……”

说话间,牛车已经绕到崔府大门。

等了片刻,管家王孝从侧门走出,身后跟着一名仆役,手中提着一个锦盒。

瞥了一眼刘靖,他问道:“你便是府上新来的马夫?”

“正是。”

刘靖不卑不亢地拱了拱手。

“倒是生了副好面相。”

王孝先是赞了一句,旋即话音一转,厉声训斥道:“你记住,崔家不是小门小户,阿郎心善,赏你口饭吃,你须时刻心怀感激。有些事做得,有些事做不得,切莫有不轨之举,否则莫怪我不讲情面,你可明白?”

“明白。”

刘靖心知,对方这是在给自己下马威,同时也是一种隐晦的提醒。

见状,王孝面上闪过一丝满意之色,抚须道:“到底是读过书的人,明是否,知好歹。”

待王孝与那名仆役上了牛车,福伯立即挥动鞭子,驾着牛车行驶在黄土路上。

崔家坐落于甜水村,距离镇上约莫五里路。

前几日来时,刘靖一直在打盹,加上天光昏暗,根本看不清四周环境。

此刻迎着朝阳,他仔细打量着周围。

甜水村的位置很好,北面靠山,一条小河自山间流淌,穿村而过。

河水清澈甘甜,甜水之名由此而来。

河畔柳树成荫,两旁田连阡陌,时有孩童嬉戏,好一派田园牧歌的景象。

可惜,乱世之中没有净土可言,或许用不了多久,甜水村便会在兵灾下化作一片焦土。


半个时辰后,丹徒镇到了。

镇子临江而建,黄土夯成的城墙只有一丈高,刘靖觉得自己稍稍助跑两步,便能跃上城墙。

一进镇子,迎面就是一条百米长街,十余间铺子,卖的都是些米粮盐油,布行医馆。

更多的,是附近村子摆摊的村民。

这些村民卖的东西五花八门,多是一些不值钱的东西,小鱼小虾,山中野菜,以及自家产的鸡蛋,纯当补贴家用。

“先去镇南。”

牛车上的王管家吩咐一声。

福伯闻言,立即驾驶牛车沿着黄土小路,朝南边走去。

绕过几个弯,一间青砖大瓦房出现在前方。

房子算不得大,与崔府的气派自然不能比,但在镇中一众低矮的木屋土房里,显得鹤立鸡群。

王管家提着锦盒,在仆役的搀扶下走下牛车,整了整衣衫后,来到门前,握着门环轻轻叩了叩门。

“这是哪家?”

刘靖好奇地问道。

福伯低声答道:“这是大娘子的居所。”

闻言,刘靖顿时恍然。

所谓大娘子,就是那个死了两任丈夫,带着女儿寡居在镇上的崔家大郎长女。

很快,大门从内打开一道小缝。

一名中年妇人探出半张脸,目光警惕。

待看清王管家后,脸上警惕这才散去,将大门彻底打开,笑道:“昨日小娘子才来过,没成想今日王管家也来了。”

王管家手捧锦盒,笑吟吟道:“阿郎托人从福建购得一些蜜饯,昨晚刚到,今日来镇上采买,特遣老奴送予大娘子尝尝。”

“大娘子,阿郎送来蜜饯哩。”

接过锦盒,中年妇人朝着宅院喊了一声。

不多时,一名身姿曼妙的女子款款从院内走来。

女子约莫二十出头,梳着一头云髻,桃腮杏脸,远黛眉下一双水汪汪的桃花眼,勾人心魄。身着一袭石榴红的齐胸襦裙,裙腰束于腋下,更衬托的身前山峰雄伟,裙摆宽阔,行走时摇曳生姿‌。

明明年岁不大,却因嫁过人,生过女,透着一股成熟的风韵,配上自幼浸染的书香气,令人心潮涌动。

好一个风流旖旎的俏寡妇!

刘靖心中暗赞。

似是察觉到刘靖的目光,崔莺莺桃花眼轻扫,落在刘靖身上时,微微一顿,旋即迅速移开。

收回目光,崔蓉蓉嘴角含笑,甜腻的声音说道:“有劳王伯跑一趟了。”

“不碍事。”

王管家摆摆手,旋即说道:“阿郎与老夫人这些日子想念大娘子,时常念叨,大娘子若得空,可回去探望一番。”

崔蓉蓉柔声道:“桃儿偶感风寒,这些日子不方便出门,等冬至吧。”

“好,老奴回去便转告阿郎。”

王管家应道。

崔蓉蓉邀请道:“王伯难得来一趟,进来喝杯茶吧。”

王管家婉拒:“稍后还要采买,就不叨扰大娘子了。”

崔蓉蓉点点头,转身走回院中。

目视她婀娜的背影消失在视野中,刘靖挑了挑眉,他方才敏锐的察觉到,这个俏寡妇转身之际,似乎又看了自己一眼。

有点意思!

作为实习车夫,刘靖的第一次出行格外轻松。

采买自有王管家出面,而他与福伯只需看顾好牛车就行。

府上人多,采买的东西自然也多。

直到下午时分,牛车满载着货物,缓缓出了镇子。

……

……

时间荏苒,如白驹过隙。

半月一晃而过。

随着临近冬日,天气开始转冷。

崔府东北角的小院之内,三名丫鬟挤在高墙下的门木处,似是透过门缝,在窥视了什么。

木门不大,两个丫鬟就堵的严严实实。

余下一名丫鬟看不着,只得干着急,时不时小声催促道:“小蝶你都看这般久了,让我也看一看嘛。”

“再等等,才刚出来哩。”

被唤作小蝶的丫鬟摆摆手,眼睛却一直贴在门缝上,看的聚精会神。

“你都看许久了,该轮到我了。”

那丫鬟顿时不干了,说着就上前扯住小蝶的衣角,想将她拉开。

就在两人拉扯推搡间,身后忽然传来一声银铃般的呵斥。

“你等在此拉拉扯扯,成何体统!”

三个丫鬟一个激灵,神色忐忑的转过头。

来人是一名少女,约莫十五六岁,身着淡绿碎花的齐胸夹绒襦裙,肩头披着一件半臂,乌黑柔亮的长发梳着云髻,斜插一根银簪,簪尾垂落一只镂雕的蝴蝶,随着走动微微颤动,仿佛振翅飞舞。

瓜子般的小脸儿,灵动清澈的大眼睛下,是小巧挺拔的鼻子,嘴唇微薄,整个人透着一股清新活泼的气质。

端的是明眸皓齿,清新可人。

在她的身后,还跟着一个圆脸的小丫鬟。

“见过小娘子。”

三个丫鬟赶忙屈膝行礼。

此女正是崔府小娘子,崔云的幼女,崔莺莺。

崔莺莺眉头微蹙:“你们方才在看什么?”

“没……没看什么。”

小蝶心头一紧,心虚地答道。

“没看什么?”

崔莺莺面带狐疑的打量了三人一眼,旋即又将目光落在那道木门上,挥挥手:“让开。”

“这……”

小蝶三人略微犹豫了一下,最终还是乖乖让开。

见到这一幕,崔莺莺心中愈发好奇了,迈步来到门前,学着丫鬟们的模样,透过门缝看去。

门缝的另一边是个小院,映入眼帘的是马厩牛棚。

而在小院之中,站着一名少年。

少年庭如满月,剑眉星目,面如冠玉,俊俏异常,没有挽发髻,长发被一根麻绳绑在脑后,平添一股洒脱之意。

此时已是深秋,临近冬日,连她都换上加绒的襦裙,而这少年却裸着上半身,只穿着一件粗麻笔裤。

裸露的上半身肌肉分明,被汗水浸湿后,在阳光的照耀下如同抹了一层油脂。

少年高举斧头,猛然劈下。

咔嚓一声,瓷盆粗的木头应声裂成两瓣,整套动作行云流水,别具一番美感。

英武阳刚的气息扑面而来。

崔莺莺自幼养在深闺之中,何曾见过这等画面,脸颊上不由爬上一抹嫣红,心中如小鹿乱跳。

后退一步,她一手捂住心口,深吸了一口气,迅速平复心情后,训斥道:“劈……劈柴而已,有什么好看的。这次就算了,再有下次,定罚不饶。”

“多谢小娘子开恩,奴婢不敢了。”

三个丫鬟暗自松了口气,齐齐道谢后,快步离去。

望着三人快步离去的背影,隐隐还能听到争执。

“都怪你,声音那般大,把小娘子都招来了。”

“你还有脸怪我,说好了每人看一会儿,结果你看了快一刻钟。”

“这下好了,被小娘子发现,以后怕是都看不成了……”

“……”

收回目光,崔莺莺脑中回想起少年俊朗的脸庞,以及英武健壮的身子,只觉身子隐隐有些发软。

“小铃铛,你帮我看着点,来人提醒我。”

崔莺莺四下看了看,见院中无人,迅速交代一声后,重新伏在木门上。

只是方才这么一耽搁,对面已没了少年的身影。

崔莺莺收回目光,略显失望的离去。

“小娘子,方才小蝶姐她们在看什么?”

唤作小铃铛的小丫鬟跟在后头,好奇地问道。

崔莺莺不答反问:“最近府上可是新招了人?”

小铃铛连连点头:“有哩,新招了一个马夫。不过那个马夫不老实,前段时日奴婢看到他在偷喂马的豆子。”

“偷豆子?”

崔莺莺并未生气,反而一副饶有兴趣的模样。

“是哩,奴婢亲眼看到的。那马夫刚来时,瘦的跟个麻杆似的,这段时日却长的越发好了,定是偷了不少豆子。”

小铃铛鼓起小脸,愤愤不平地说道:“小娘子,是否要把那马夫偷豆子的事儿告知季家二郎,教训他一顿?”

“不必了,回头我亲自教训他。”

崔莺莺摆摆手,似是想到什么,嘴角扬起一抹笑意。


小院里。

刘靖正蹲坐在厨房门槛上,捧着陶碗吃早饭。

经过二十来天的休养,他已经彻底恢复了。

这期间季仲又来过两次,每次来都带上一只野兔或山鸡。

虽然季仲每回都冷着脸,嘴硬说是给福伯补身子,实则刘靖心里跟明镜似的,铭记这份恩情。

至于住宅丫鬟的偷窥,他也心知肚明。

看就看呗,他一个大男人,又不会少块肉。

福伯唏哩呼噜地喝着粥,抽空说道:“俺方才看了,马蹄有些长,待吃完了饭,咱爷俩把马蹄修一修。”

刘靖轻笑道:“您老那身子骨就别折腾了,好好歇着吧,我一人就行。”

他虽未修过马蹄,可前世时常看着修马蹄修牛蹄的视频入睡,理论经验丰富。

“可不能大意。”

见他不当回事,福伯叮嘱道:“黄狗儿就是大意了,结果被紫锥一蹶子踹中心口,一命呜呼。”

“我省的。”

刘靖点点头。

用过饭,他拿上修马蹄的锉刀,拎着一条小木凳,径直来到马厩。

马厩之中,三匹马正悠哉地吃着马槽里的草料。

其中两匹马相对矮小一些,四肢却极为粗壮,是标准的驮马。

这种马奔跑速度缓慢,且爆发力不足,当不了战马,不过优点是耐力极强,用来驮货拉车再适合不过了。

第三匹马则完全不同,外形神骏,体态矫健,如绸缎一般的深褐色毛发在阳光照耀下隐隐泛着紫色,姿态高傲。

这匹马就是崔家公子耗费巨资购得的紫锥。

奈何这匹马性子太烈,崔家公子试着骑过一次,差点被摔死,其后更是将上一任马夫黄狗儿活活踹死,可见其性情暴烈,甚至有时候福伯为它刷毛时,都会被喷一头口水。

此刻,紫锥马霸占着马厩里最好的位置,另外两匹驮马稍稍靠近一些,它就立即一阵嘴咬脚踢,粗暴的将其赶走。

见到刘靖前来,紫锥只是淡淡瞥了一眼,继续埋头吃着草料。

刘靖却不惯着它,径直走过去,来到他身后,把条凳放下,随后弯腰握住它的一条后腿,将其拎起来。

就在这时,紫锥忽然暴起,另一条后腿跳起来,闪电般踹向刘靖。

马后踹的力道极其恐怖,威力堪比一辆时速三四十码的汽车的冲击力。

先前的黄狗儿,就是被一脚踹中心口,还没等大夫赶来,就彻底死透了。

刘靖早就防着它,迅速侧身避开。

眼见一击不中,紫锥立即急了,疯狂摆动被抓住的后腿,想要挣扎开,口中不断发出嘶鸣。

然而,刘靖的大手却如铁钳一般,死死抓住它的小腿,任凭它如何挣扎,都动弹不得分毫。

似紫锥这种野性难驯的烈马,最简单粗暴的方式,就是在力量上征服它。

只有彻底压制住它,才会心甘情愿地对你臣服。

刘靖的气力极大,紫锥又蹦又跳折腾了半天,大手依旧稳稳抓住它的小腿。

“呼哧呼哧~”

一番折腾,紫锥累坏了,两个鼻孔张开,喘着粗气。

“一个畜生而已,还治不了你?”

刘靖冷笑一声,按着它的小腿将马蹄架在条凳上。

这一次,紫锥没再动弹了,保持着这个姿势,任由刘靖拿着锉刀给自己修剪蹄子。

不得不说,修马蹄真的很解压。

一刀下去,掉下一大片角质层,原本乌黑脏乱的马蹄,很快就变得洁白。

削的差不多了,刘靖忽地想到了什么,朝着院中的福伯问道:“福伯,这马怎地没上马掌?”

福伯答道:“又不打仗,上那玩意儿干甚,平白的浪费钱。”

“这跟打仗有什么关系?”

不说还好,一说刘靖更疑惑了。

经过福伯解释后,他这才恍然大悟。

马掌,也就是马蹄铁,很早之前就出现了,但却并未普及。

原因很简单,造价高。

马蹄铁虽然带个铁字,可却并非是铁,而是钢,且是极其优质的钢。

若真是生铁熟铁,跑不了百十里就会断裂,而断裂后极有可能会对马蹄造成严重的损伤。

想要支撑马奔跑的强度,至少是十炼钢,这种钢是制作刀刃、枪尖等军械的材料。

四个马蹄铁约莫两斤,两斤十炼钢少说也得大几贯钱。

关键这玩意儿是消耗品,马蹄长得很快,一两个月就得换一次,纵然是崔家大公子也经不起这般折腾。

即便是军中,能用上马蹄铁的战马也是极少数,都是各地节度使麾下的精锐牙兵,且数量不会太多。

难怪这玩意儿到了宋朝,才开始大规模普及。

因为宋朝冶铁与挖矿技术得到飞速发展,钢铁产量剧增,外加冷锻工艺的出现,马蹄铁才得以普及。

似崔家大公子这样的人,平日里很少骑马,即便骑马也只是在黄土路上跑一跑,对马蹄磨损很小,所以压根就用不到马蹄铁。

古人不是傻子,真要便宜又实用,怎会不普及?

说话间的功夫,刘靖便将一只马蹄修整打磨完毕。

有了第一次的经验,接下来三只马蹄就快了许多。

修完马蹄,刘靖伸手在紫锥马的脑袋上摸了摸。

紫锥显然不太适应这种亲昵的互动,摇晃了一下脑袋,想躲开大手,却见刘靖一把搂住马脖子,恐怖的力道压制下,紫锥无法动弹,只能任由他抚摸。

眼见紫锥马似乎已经臣服,刘靖心下一喜,趁势翻身骑上马背。

这个过程,他并未放松警惕,时刻关注着身下的紫锥马。

好在紫锥只是打了个响鼻,并未有过激的举动。

不过这可把院中的福伯吓坏了,赶忙劝道:“快下来,这马性子暴烈的紧,马背上没绑马鞍,千万别摔断腿了。”

“没事,这马已经老实了。”

刘靖哈哈一笑,伸手拍了拍紫锥马的脑袋。

眼见这匹烈马一动不动,表现乖巧,福伯不由啧啧称奇。

骑了一会儿,刘靖就翻身下来。

一来是没有绑马鞍,确实不安全。

二来则是他压根不会骑马。

等找个机会,将这紫锥牵到外头好好乘骑一番。

乱世之中,不会骑马可不行,不管是上阵杀敌亦或是逃命,都得会骑马。

刘靖心里盘算着,拎着条凳,又来到另外两匹驮马身后。

相较于紫锥,这两匹驮马就温顺多了,任由刘靖抬起马腿修整蹄子。


就在这时,高墙下那扇小门被打开,一名丫鬟迈步走了进来。

“福伯。”

丫鬟俏生生的唤一声,目光却在院中扫视,最终落在马厩中的刘靖身上。

丫鬟的小动作,福伯尽收眼底,不动声色地说道:“是小兰啊,有甚事儿?”

“临近冬至了,老夫人让你去一趟镇上,把大娘子接回府过节。”

小兰说着,一双目光紧紧盯着刘靖,握着香帕子的两只手微微搅动。

啧!

都说鸨儿爱钞,姐儿爱俏。

这话真是一点都不假。

不过福伯也不得不承认,这后生确实俊俏的有些过分了,偏偏又不显阴柔,身材高大健壮,英武阳刚,哪个女子见了不动心呢。

也不知是福是祸。

福伯应道:“好嘞,俺这就动身。”

“那……那我回去复命了。”

见刘靖从始至终都没有抬眼看自己一眼,小兰神色有些幽怨,依依不舍地转身离去。

待她离去后,福伯起身走向马厩。

刘靖放下修好的马蹄,说道:“我去吧。”

福伯年纪大了,还是少折腾点为好。

这年头牛车马车可不比后世的汽车舒适,黄土路也坑坑洼洼,颠簸的很,往往出一趟远门,就能要了老人半条命。

崔家老太爷当初招募自己,就是为了接替老迈的福伯。

福伯有些不放心:“你成么?”

“放心吧。”

刘靖自信一笑。

福伯犹豫片刻,点了点头,口中叮嘱道:“那你注意安全,早去早回,切莫耽搁,俺听季家二郎说最近十里山来了一伙响马,专门劫掠官道,已经犯下好几起命案了。”

“我省的。”

刘靖郑重的点点头。

响马匪盗这种东西,从古至今就从没断绝过,哪怕是后世,都还有半途劫货车,甚至劫火车的事情发生。

直到刘靖穿越前的二三十年,才渐渐变少,可依旧没有彻底杜绝。

而在古时,越是乱世匪盗就越多。

且响马匪盗分两种,一种是活不下去的百姓,选择落草为寇,这种匪盗还稍稍好一些,破坏力有限,只敢劫一些落单的旅人,更多的时间是在山中种田。

但若是另外一种,那就完全不同了。

第二种是由战场上的逃兵、溃兵组成,因为各种原因没有回到原属的军队。

这些响马匪盗原先都是军人,上过战场,见过血,性情彪悍凶狠,有着普通百姓所没有的纪律性。

最关键的是,这些响马匪盗有刀有枪有马,甚至还有甲!

甲胄,在古时是降维打击的存在。

一个没有军队驻守的县城,三五个壮汉身披铁甲,便能横行无敌。

所以,遇到这种响马,除非出动军队围剿,否则当地官府压根不敢管,仅靠县城里那些弓手乡兵,无异于送死。

历史上最著名的响马组织,就是隋末大名鼎鼎的瓦岗寨。

在李密的带领下,一度争霸天下,逐鹿中原。

牵出一匹驮马套上车套,刘靖又将劈柴的斧头别在腰间。

有斧头在手,凭借天生神力,若遇上寻常响马,他有信心杀出一条血路。

“福伯,我走了。”

将院门打开,刘靖招呼一声,跳上车辕。

马鞭轻轻挥动,驮马立即迈动四肢,小跑着出了院子。

出村的路上,不少孩童跟在马车后方,嘻嘻哈哈的打闹。

也有小娘子和妇人偷偷打量他,每当刘靖看去,她们便红着脸转过头。

一直出了村,跟在马车后面的孩童才渐渐散去。

寒风迎面吹来,只穿着粗麻衣裳的刘靖却浑然未觉。

他体魄强悍,体内热血沸腾,丝毫不觉寒冷。

半个时辰后,丹徒镇的黄土城墙出现在眼中。

甫一进镇子,他便察觉到镇中气氛有些不对劲,主干道冷冷清清,行人稀少,十余间铺子足足关了一半,全然不复上次来时的热闹模样。

两名泼皮打扮的人,正缩在墙根,贼眉鼠眼的打量着过路行人。

很快,这二人的目光落在刘靖以及他驾驶的马车之上,只见两人一阵嘀咕后,其中一人朝着镇外快步走去。

刘靖浑然未觉,驾驶马车直奔镇南而去。

凭着记忆,一路来到那间青砖大瓦房门前。

停下马车,刘靖一跃而下,放下马车下方的三角木架,上前几步,握着门上铜环轻轻叩了几下。

不多时,院中传来一阵脚步声。

大门从内打开,然而开门的却并非是那名中年妇人,而是崔蓉蓉。

似是天气转冷,今日的崔蓉蓉换了一身厚实的襦裙,即便如此依旧无法掩盖丰腴婀娜的身姿。

看着眼前俊美的脸,崔蓉蓉微微一愣,有些失神。

半个月前她也曾见过刘靖,那时便觉得这个新来的马夫眉眼俊朗,没成想只过了半月而已,对方风采更甚先前,英武阳刚的气息扑面而来。

“见过大娘子。”

刘靖主动打了声招呼。

察觉到自己失态,崔蓉蓉眼中闪过一丝羞意,柔声问道:“你是府上新招的马夫?”

声音甜腻,仿佛吃了一块蜜饯般。

“是。”

刘靖点点头,用欣赏的目光打量着眼前这个俏寡妇。

“你这登徒子好生无礼。”

崔蓉蓉训斥一声,却并无恼意,心头反而升起一股娇羞与欣喜。

听出她语气中并无责怪之意,刘靖微微一笑:“实在是大娘子花容月貌,国色天香,一时情不自禁,还望大娘子莫怪。”

作为一个后世人,实在很难有什么尊卑贵贱的想法。

没有女子不愿听夸赞,尤其还是刘靖这样俊美少年的夸奖,崔蓉蓉自然也不例外,心下欢喜之余,略显诧异道:“你读过书?”

“进过几年学。”

刘靖答道。

得知他读过书,崔蓉蓉心头好感又增添了几分,问道:“可有姓名?”

刘靖朗声道:“我名刘靖。”

崔蓉蓉暗暗记下名字,又问:“今日所来何事?”

刘靖说道:“临近冬至,老夫人思念大娘子,因此遣我来接大娘子回府过节。”

冬至在古时是非常重要的节日,仅次于年节,因此有冬至大如年的说法。

“你稍待片刻,我去收拾些行李。”

崔蓉蓉说罢转身走向院中,宽大的襦裙下,浑圆的磨盘若隐若现。

啧!

这身段,太犯规了。

刘靖靠在马车上,等了片刻后,就见崔蓉蓉牵着一个小女娃走了出来。


小女娃粉雕玉琢,穿着大红袄子,煞是可爱。

见崔蓉蓉反身锁门,刘靖好奇道:“怎地不见那大婶?”

“前日张嫂父亲离世,回家服丧去了。”崔蓉蓉柔柔地解释道。

小女娃瞪着圆溜溜的大眼睛,好奇地打量着刘靖,奶声奶气的说道:“阿叔你冷么?”

闲来无事,刘靖逗弄着小女娃:“当然冷,可是阿叔买不起衣裳。”

“囡囡有钱,可以借给阿叔。”

小女娃想了想,从口袋里翻出几枚铜钱,一本正经地说道。

刘靖顿时乐了,将她抱到马车上,笑道:“谢谢小囡囡,阿叔现在不冷了。”

此时,崔蓉蓉锁好了门,转头见刘靖在与女儿逗趣,只觉一阵心酸。

寡妇的苦,也只有寡妇自个儿知晓。

哎!

暗自幽叹一声,崔蓉蓉压下心头酸苦,来到马车边。

刘靖站在一旁,相距半步。

方才欣赏归欣赏,但要是动手动脚那就真成登徒子了。

崔蓉蓉右脚踩着马车边缘的马凳子,便上了马车。

“啊!”

忽地,一声惊叫响起。

却见崔蓉蓉襦裙太长,上马车时不慎踩中,整个人当即失去平衡,向后倒去。

下一刻,一道结实的臂膀接住她的后背。

崔蓉蓉只觉一股男性气息扑鼻而来,背上也传来一股温热。

“大娘子当心。”

刘靖的声音在耳畔响起。

崔蓉蓉这才回过神,赶忙从他怀中跳下来,像一只受惊的小麋鹿。

“多谢。”

道了声谢,崔蓉蓉满脸羞红的上了马车,抱起女儿钻入车厢之内。

感受着手掌上残留的柔软与幽香,刘靖不由摇头失笑,收起木架,坐在车辕上,驾驶马车缓缓离去。

“阿娘,你是不是生病了。”

马车内,小囡囡看着娘亲红扑扑的脸颊,天真烂漫的关心道。

“阿娘没事。”

被女儿这么问,崔蓉蓉一时更羞了。

不过,刚才那温暖的怀抱,却让她格外迷恋。

念及此处,崔蓉蓉抬手将门帘撩开一道缝隙,水汪汪的桃花眼悄悄打量着刘靖的背影。

就在这时,刘靖忽地开口道:“大娘子可知镇上发生了何事?”

崔蓉蓉被吓了一跳,赶忙放下门帘,讷讷地道:“什么事?”

刘靖解释道:“我观镇中商业凋零,铺子关了大半,也不见几个摆摊的人,与前些时日截然不同。”

“哦。”

崔蓉蓉定了定神,答道:“听说是十里山来了一群匪寇,劫掠了数支商队,犯下数起命案,镇中人心惶惶。不过监镇已派人去润州禀报指挥使,请求调兵清剿,想来过段时日便太平了。”

“原来如此。”

刘靖点了点头。

看来这群匪寇很猖獗,否则也不至于让丹徒镇的居民人心惶惶。

如今这世道,还真是混乱。

马儿踢踏着四肢,拉着马车出了镇子,沿黄土小路朝甜水村行去。

行至二里,穿过一片林子时,异变突生。

嗖!

一根箭矢从林中飞来,落在战马前方五步处。

箭矢深深扎入土中,羽翼摇曳。

马儿受惊嘶鸣,当即停下脚步。

下一刻,七八道身影从两旁林子中钻出,将马车团团围住。

这些人一个个身高体壮,气息彪悍,持刀披甲。

看到铁甲的瞬间,刘靖瞳孔微微一缩。

糟了!

不但遇到匪寇,还是由逃兵组成的匪寇。

而且,这些人体型壮硕,气息彪悍,说明平日里吃的好,身上铁甲精良,决计不是普通士兵,极有可能是牙兵!

“耶耶今日心情好,不想见血,乖乖下车,跪地受降!”为首之人留着浓密的络腮胡,脸颊之上有一道刀疤,如同一条蜈蚣趴在脸上,说话之时刀疤扭动,格外狰狞。

“刘靖,发生了何事?”

就在这时,马车内响起崔蓉蓉甜腻的声音。

“别出来!”

刘靖低喝一声。

可还是晚了一步,门帘掀开,露出崔蓉蓉那张花容月貌的脸。

一瞬间,马车前方的四名匪寇纷纷吸了口气。

“啊!”

待看清眼前的一幕,崔蓉蓉樱桃小嘴微张,发出一声惊呼,桃花眼中满是惊惶之色。

刘靖跳下马车,四下拱了拱手,朗声道:“诸位好汉难得出来一趟,某自然懂得规矩,些许浮财,权当请好汉们吃酒了,还请行个方便。”

刀疤脸打量着他,口中啧啧称奇:“你这厮长的倒是俊俏,比那小娘子也不差,二哥定会喜欢。”

闻言,刘靖的心一点点下沉。

看来是没得商量了,对方摆明了人财都要。

念及此处,刘靖悄悄打量了一番匪寇的站位,右手慢慢挪向腰间斧头,同时面上装作惶恐的模样:“还请好汉多多通融,放我们一条生路。”

“啰嗦个甚!”

左侧一名匪寇一脸不耐烦,快步朝着马车走去。

蓦地,刘靖动了,直奔刀疤脸而去。

擒贼先擒王!

眼下这种局面,想要保全崔蓉蓉母女,并全身而退,唯有这一种破局之法。

这一幕太过突然,加上刘靖速度极快,以至于匪寇们一时竟没反应过来。

“好胆!”

刀疤脸显然是身经百战之辈,丝毫不显慌乱,大喝一声后,扔掉手中长弓,抽出钢刀狠狠劈下。

刘靖手持斧头,迎上当头劈来的钢刀。

当!

斧头与钢刀磕碰在一起,发出一声脆响,火星四溅。

刀疤脸只觉一股巨力从刀身上传来,虎口剧痛,钢刀脱手而出。

这是什么怪物?

刀疤脸心下骇然,下一刻,腹部传来一阵剧痛,整个人倒飞出去,重重砸落在地面。

直到这时,其他匪寇才回过神来,一个个脸色大变,纷纷持刀杀向刘靖。

一脚踹飞刀疤脸,刘靖迅速绕到刀疤脸身后,手持斧头架在他的脖子上,朝着冲来的匪寇大吼一声:“都别动!”

果然,一众匪寇纷纷顿住脚步,怒目而视。

“好胆,速速放开三哥!”

“俺数三声,若不放开,就将马车里的女人奸杀!”

匪寇瞪着冒火的眼睛,大声威胁。

刘靖知道此时气势决不能输,比的就是谁更狠,于是冷笑一声:“有胆就去,我现在宰了他,再拉几个当垫背!”

说罢,他握着斧头的手猛然用力,斧刃立即陷入脖子的皮肉中。

“等等!”

“你别乱来,有话好说。”

先前放狠话的匪寇立刻服软。

“咳咳!”

这时,刀疤脸咳了两声,强忍着腹中翻江倒海,哑着嗓子道:“小子,耶耶十三岁入行伍,什么阵仗没见过,这辈子什么都怕,唯独不怕死。够胆就宰了耶耶,自有兄弟替俺报仇。”

“那我就成全你!”

刘靖说着,作势就要动手。

一名匪寇高声道:“放了三哥,我等放你们离去。”

见状,刘靖微微一笑,手上动作松了几分:“这就对了嘛,绿林也好,马夫也罢,大家出来混只为讨口饭吃,求财而已,何必打生打死呢。”

眼见他给出台阶,刀疤脸也顺坡下驴:“这话说的没毛病,弟兄们出来混,只为一口饭吃。”

刘靖朗声道:“诸位好汉气度不凡,想来是平阳落虎,今日咱们不打不相识,给兄弟一个面子,往后得空必定摆上一桌好酒,给诸位好汉赔罪。”

俗话说的好,花抬轿子人抬人。

甭管是真心,还是假意,起码面子给足了,让对方心里舒坦一些。

闻言,一众匪寇神色缓和了几分。


此刻,刀疤脸招揽道:“小兄弟,凭你的胆气和身手,当个马夫太委屈了,不如跟俺上山,一起大碗喝酒,大秤分金。马车里的小娘子是你主家吧,长得可真不赖,归你了,兄弟们绝不沾染半分,如何?”

这话倒是真心实意。

他自问勇武,可在刘靖面前,却不是一合之敌。

虽然有大意的原因,但他可是穿了铁甲啊!

着甲之下被一招放翻,可见差距之大,所以即便全力以赴也并非对手,此人气力简直堪称恐怖,他本身体重加之铁甲足有二百余斤,竟被一脚踹飞数米远,就像被一头狂奔的战马迎面撞上。

如此猛人若能拉拢上山,绝对是一大助力。

“承蒙兄弟看得起,感激不尽,不过主家于我有一饭之恩,不可不报。”刘靖拉着刀疤脸站起身,缓缓来到马车旁,对准马屁股就是一巴掌。

马儿立即迈动四蹄,拉着马车往前跑。

其他匪寇见了,略微犹豫了一下,旋即纷纷让开道,任由马车离去。

“在家靠父母,出门靠朋友,诸位好汉若不嫌弃,就交个朋友。我名刘靖,如今在崔家当马夫,往后兄弟若有事儿,可去寻我,定然不会推脱。”刘靖说着,缓缓收起斧头,将刀疤脸推给匪寇。

刀疤脸起了招揽的心思,他又何尝不是呢。

这些人皆是训练有素的精锐士兵,提前打好关系,往后说不定有用。

“三哥!”

两名匪寇立即扶住他,面色关心。

刀疤脸摆摆手,表示自己无碍,仰起下巴道:“是个敞亮人,你这个朋友我庄三儿交了,我等就在十里山,小兄弟若改主意了,随时可以来。”

“青山不改,绿水长流,诸位好汉回见。”

刘靖拱了拱手,转身快步离去。

一直目送刘靖的身影消失,刀疤脸表情一变,顿时半蹲在地上,哇的一口吐出酸水。

身旁的匪寇连忙问道:“三哥怎么了?”

刀疤脸抬手擦了擦嘴角口水,龇牙咧嘴道:“嘶!这小子真他娘的是个怪胎,长得白白净净,比娘们还好看,力气却大的吓人。”

……

马儿一路小跑,使得马车不断颠簸。

崔蓉蓉心中没有丝毫劫后余生的欣喜,反而撩开车窗,神色焦急的朝后方看去。

方才的一幕,她看的一清二楚,包括刘靖与匪寇的对话。

按当时的情形,刘靖绝对能一个人逃走,甚至答应匪寇,一起上山,偏偏却为了自己,以身犯险。

这让崔蓉蓉心中无比感动。

忽地,后方传来一阵急促的脚步声。

紧接着,刘靖那张俊美的脸出现在崔蓉蓉的视野之中。

崔蓉蓉心头一喜,差点落泪。

一路小跑着追上马车,刘靖一跃而上,驾驶马车加快速度,同时问道:“大娘子可受伤了?”

“我没事。”

崔蓉蓉的声音从马车中传来,旋即语气关心道:“那些匪寇没有为难你吧?”

刘靖挥舞马鞭,说道:“没有,回去之后,还请大娘子提醒主家,近期无事莫要出门。”

“我晓得。”

崔蓉蓉柔柔地应道。

刘靖驾着马车,浑身上下被冷汗浸湿。

别看方才他游刃有余,实则惊险万分。

之所以能脱困,主要是这群匪寇太大意了,虽然着甲,却只穿戴了一层胸甲与裙甲,兜鍪顿项、披膊背甲这些都没穿,若是全副武装,刘靖根本就没法劫持那名刀疤脸。

因为身披全甲之下,浑身上下所有要害都被笼罩在厚厚的铁甲之中,便是连脖子都有顿项保护。

三里路,快马加鞭,不消一盏茶的功夫便到了。

将马车停在崔府门前,刘靖跳下马车,候在一旁。

崔蓉蓉牵着小囡囡走出车厢,下车之时,主动将手伸向刘靖。

见状,刘靖先是一愣,旋即握住她的手,搀扶着下了马车。

“今日之事多谢了,我会如实告知父亲与阿爷。”

崔蓉蓉抽回手,盈盈一拜,深深看了他一眼后,牵着女儿走进崔府。

搓了搓手指,感受着指肚上的滑腻,刘靖微微一笑,赶着马车绕向后院。

“福伯,我回来了。”

小院中,福伯正在拿着扫帚清理马厩。

马厩要保持干净清爽,否则马儿容易害病。

说句不好听的,马厩比刘靖住的屋子都要干净几分。

福伯抬头望了一眼,随口问道:“回来的这般快,没遇上什么事儿吧?”

“没有。”

刘靖是知道福伯有多唠叨,所以干脆撒了个谎。

福伯笑呵呵地说道:“那就好,你先歇歇,等俺把马厩清扫完了,就生火做饭。”

将车套解开,驮马自动跑回马厩。

刘靖来到井边,洗了把手,走向厨房开始做饭。

说是厨房,实则是仓库,里头堆放着干草豆料以及一些工具,只在靠门的角落里,用黄泥石头搭建了一个简易灶台,锅则是一个黑陶瓦罐。

煮粥用它,麦饭还是用它。

这会儿炒菜还没发明出来,铁钢产量也不够,自然也就没有铁锅可用。

如今百姓做菜的法子就两种,蒸煮。

蒸不常用,更多的是煮,甭管是什么,扔锅里一顿煮就完事儿了。

晚上照常吃麦饭,将舂好的麦子,外加从牛马那克扣来的两把黄豆一齐倒入瓦罐里,再切一把野菜,加上水,撒一小块粗盐,齐活了!

“季家二郎,可用过饭了?”

厨房外,传来福伯的声音。

见是季仲来了,刘靖走出厨房。

却见季仲一手拎着食盒,一手拎着一坛酒,他不由打趣道:“季兄这是发例钱了?”

他跟季仲不一样,季仲乃是崔家家臣。

何为家臣?

相当于半个主人,与崔家共生死,同荣辱,跟府上的公子小姐们一样领着例钱。

官员、仆役背叛旧主,算不得什么,只要有能力,照样能得到赏识。

可若是家臣背弃主家,任谁都不会接纳。

所以,一个家族不会轻易收家臣,即便收,往往也需要经过多年的观察与考验。

家臣的多寡,与家族兴旺成正比。

“今日你护卫大娘子有功,阿郎心中感激,特赐下赏赐。”

季仲将食盒与酒坛放下,将背上的褡裢取下递过去。

褡裢两头鼓鼓囊囊,显然装了不少钱,估摸着得有七八贯。

刘靖却并未伸手去接,而是轻笑道:“主家于我有一饭之恩,何须赏赐。”

此话一出,季仲神色微变。

他自然听出了刘靖话中的深意。

主家于他有恩,不要赏赐,摆明了就是报恩,往后就不再欠主家的了,是走是留,全在他一念之间。

季仲深深看了他一眼,神色肃然:“某倒是小瞧你了。”

他看出来了,刘靖心怀大志,不甘一辈子当个马夫。

刘靖正色道:“大丈夫生于乱世,当提三尺之剑立不世之功,千秋传颂,万古留名。如今外族虎视眈眈,国内藩镇林立,百姓民不聊生,我乃悼惠王之后,汉室宗亲,今逢乱世,自当匡扶社稷,以安天下。”

出门在外,身份是自己给的。

他贺六浑一个边关蛮子,都敢自称渤海高氏之后,刘靖这个正儿八经的山东汉儿,说自己是汉室宗亲,也合情合理嘛。

反正山东姓刘的,十有八九都是刘邦子孙,大差不差。

虽然两汉距今已经过去六七百年,期间历经南北朝和隋唐,但汉室宗亲这块招牌,依然好用。

金刀之谶的传说,纵使过去了无数年,依旧令当权者深深忌惮。

殊不知到了民国军阀混战之时,有军阀每到一处地方,都会高举汉字大旗。

因为其他花里胡哨的旗帜百姓不认,不过举汉字大旗,百姓就全都明白了。


果然,听闻他乃刘肥之后,汉室宗亲,季仲的眼神中多了一丝恭敬。

对于冒充汉室宗亲,刘靖心中一点负担没有。

如今,他身无长物,要钱没钱,要人没人,寄人篱下当一名马夫,一穷二白的情况下,想在这乱世之中吸引有志之士投靠,也就只能依靠这虚无缥缈的名头了。

至于往后是否会被戳穿,则完全不用担心。

当年杨坚登基称帝,为了抬高身份,自称弘农杨氏之后,杨素说什么了么?

不也是捏着鼻子认下了嘛。

再说高欢,一直自诩渤海高氏之后,当他带着六镇兵来到河北时,高敖曹反驳了么?

是以,真假并不重要。

只要能成就一番事业,假的也是真的。

季仲问道:“打算何时离去?”

刘靖没有正面回答,而是说道:“君子应处木雁之间,当有龙蛇之变。”

闻言,季仲当即明白他的心思,语气中带着几分警告的意味:“你心怀大志,某敬佩的紧,只希望到时莫要将主家牵扯进去。”

刘靖不由摇头失笑:“即便我立刻离去,可身处乱世,季兄莫不是以为崔家能超然于外?”

“……”

季仲一阵默然。

如此乱世,不管是个人还是世家门阀,都不过是被时代洪流所裹挟的石子罢了,没有谁能置身事外。

“不说这些了。”

刘靖笑着摆摆手,目光瞥向地上的食盒与酒,招呼道:“季兄若无事,一起喝一杯?”

“好。”

季兄犹豫了片刻,点头应允。

正值傍晚,天边晚霞瑰丽,如绸如缎。

刘靖干脆将屋舍里的破木桌搬了出来,又寻来三个木桩,充当板凳,招呼道:“福伯,一起来吃酒。”

福伯喉结耸动,显然有些意动,犹豫片刻后,摆摆手道:“俺去岁害了病,大夫说吃不得酒,你们吃就好,不必管我。”

闻言,刘靖也就不再劝了。

食盒里装了三盘菜,一尾烧鱼,一大块肥瘦相间的炖羊肉,一碟醋炝芹菜。

这三道菜,都是寻常百姓吃不到的。

鱼是河鲜,丹徒镇靠江临河,河鱼虽不缺,但烧鱼却不同。

烧鱼需高超的烹饪技巧,最重要的是需要油与酱料,只是后两点,就剔除了绝大多数百姓。

醋炝芹菜同理,至于羊肉,那就更不用说了。

酒水清澈,可见这是上等的米酒。

刘靖端起碗,神色真挚道:“季兄,我借花献佛,敬你一杯,多谢这段时日的关照。”

季仲没说话,只是端起碗与他碰了碰。

即便是精酿,可也还是米酒,度数不高,也就十几度的样子,入口微涩,带着一股米香与甘甜。

“舒坦!”

刘靖放下碗,撕下一块羊肉塞入口中。

羊肉很嫩,带着油脂,入口即化。

随着油脂在口腔中爆开,这让一直粗茶淡饭的身体,忍不住升起一股愉悦感。

三碗酒下肚,季仲也渐渐打开了话匣子。

“某听大娘子说,今日你们遇上的匪寇,有刀有甲?”

“是。”

刘靖点点头,分析道:“这些人体魄壮硕,气息彪悍,不似寻常士兵,我怀疑是牙兵。”

“牙兵?”

季仲一愣。

牙兵可不是一般士兵,乃是节度使的亲兵,是一名节度使立足的根本。

一般情况下,牙兵不可能逃窜,即便一时兵败,也会立即与节度使会合。

况且牙兵都是精锐,吃的最好,所用军械也最好,战力强悍,哪怕节度使兵败身死,麾下牙兵也会被招揽。

就比如年初安仁义叛乱,在攻破润州城后,杨行密下令处死安仁义,然而他麾下那些牙兵,却都被杨行密收归己用。

忽地,季仲似乎想到了什么,露出若有所思的神色。

见状,刘靖问道:“季兄知道这些匪寇的来历?”

季仲答道:“只是一个猜测,是真是假,某也不晓得。”

“说说看。”

刘靖来了兴致。

他是存了招揽这些匪寇的心思,所以对他们的来历自然感兴趣。

“魏博牙兵!”

季仲夹了一筷子芹菜,缓缓吐出四个字。

嘶!

刘靖深吸了口气。

纵使前世他历史算不得好,但也听过魏博牙兵的大名。

长安天子,魏府牙军。

这是中晚唐时期,所流行的一句话。

只从这句话,就能看出魏博牙兵的厉害之处。

所谓魏博牙兵,是河朔三镇之一的魏博镇节度使麾下的牙兵。

魏博牙兵打是真能打,但骄横也是真的骄横。

魏博镇谁当节度使,长安的天子说了不算,上一任节度使说了也不算,只有牙兵们说了才算。

他们让谁当节度使,谁就能当。

如果节度使让他们觉得不满意,那就直接宰了,再换一个新的节度使,直到让他们满意为止。

由此可见,魏博牙兵之桀骜不驯,骄横跋扈。

季仲咽下口中芹菜,解释道:“今岁七月,魏博牙将李公佺叛乱未成,仓皇出逃,节度使罗绍威率兵追击。李公佺虽逃到了沧州,但麾下牙兵却被打散,算算时间,从魏博到润州正巧两三个月,正因如此,某才怀疑这些匪寇是魏博牙兵。”

他作为崔府家臣,时常前往润州,消息自然灵通。

“既是逃窜而来,这些魏博牙兵的数量应该不会太多。”刘靖顿了顿,不动声色地说道:“据说丹徒监镇已派人去润州求援,请节度使派大军清剿,想来过段时日便安稳了。”

季仲却是摇摇头,嗤笑一声:“杨行密病重垂危,恐怕时日无多,半月前便下令让长子杨渥赶回扬州,交代后事。江南各方势力蠢蠢欲动,这种关键时刻,哪里还管的了匪寇。”

“原来如此。”

刘靖面容恍然,心下却是一喜。

杨行密一死,江南必定大乱,而他的机会也就来了。

对于刘靖而言,乱才有机会,越乱越好。

念及此处,他沉声道:“季兄以为,杨行密死后,谁人可当?”

季仲思索片刻后答道:“杨行密麾下三十六英雄,李神福病逝,刘威、陶雅虽战功赫赫,却有勇无谋,唯张颢与徐温二人可当,余者皆不足为论。”

刘靖挑了挑眉:“三十六英雄?”

季仲不屑道:“不过是杨行密附庸风雅之举,早年间韦庄一首《上元县》传遍天下,杨行密听闻后便生拉硬套,凑够三十六名将领,号三十六英雄。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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